100.第 100 章

骰玲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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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本文采用晋江防盗:防盗比例30%防盗时间一天半;  至此以后, 沈家出生的全部是男孩。沈家十六个男孙,但是女孩,两辈加起来就三个。

    沈喜乐是老来女, 前头五个哥哥,那顶真真是金装玉裹的小姑(子),能不养成好吃懒做的性子吗?

    家里劳力多,不像村里其他人家, 沈家的女孩子是不用到田地里挣工分的。至于家务活,杨小红也算年轻力壮手, 加上还有稍大的沈喜桃,连沈喜梅都娇养了好些年。

    对于越过小姑, 让侄女分摊家务活, 石芸榴也没有太大意见,总归是家务活,累不着, 农村的女孩,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像样。

    沈喜桃只读了二年级就辍学在家,没办法, 她是老大,下面弟妹太多了, 再加上那年头开始闹文化大革命, 学生在学校也是胡闹, 学不到什么知识, 沈喜桃就留在家里带弟妹,做家务。

    后面沈喜梅到了入学年龄,沈母直接提出来,沈喜乐念几年书,沈喜梅就必须念几年,只能多不能少。

    反正家里活计有沈喜桃担着,念书也不要几个钱,就没有人反对。

    沈喜梅一直读到高一,成绩实在拿不出手,考大学?那是天方夜谭。

    前些年,一伙老兄弟分了家,沈爷爷沈奶奶照规矩跟着大儿子也就是沈喜梅家,但是其他家的小孩也得照看着,加上自己亲大哥结婚生子,又有小姑的孩子老丢在娘家,沈喜梅见老太太实在照顾不过来,就主动提出不念了。

    对于辍学,重新来过的沈喜梅也没多后悔,她现在要好好想想,怎样运作,让家里条件早日得到改善,但是小姑以及她生的一串的疯丫头,以后休想她照料分毫。

    沈喜乐是好吃懒做兼嘴碎,她生的那一群女儿在她的基础上翻了个倍,一个个小小年纪就成了滚刀肉,那就是农村的小太妹,女的地痞无赖。

    什么姑姑是长辈的,好吃的好喝得事事让着?滚一边去吧!

    想到这里,沈喜梅也不遮遮掩掩,扒拉出一个荷包蛋,当着沈喜乐的面径直塞到嘴里。

    “嗷呜!”故意发出夸张的声音,一口咬掉半个荷包蛋!

    沈喜乐被肥厚的肉层挤成一条缝的小眯眼因太过震惊睁成有史以来最大幅度,不敢置信的惊呼:“你碗里居然藏了鸡蛋?大嫂,……大嫂这太过分了!”

    她大着肚子在娘家都没吃上几个鸡蛋,居然煮给这死丫头吃!她肚子里可是有三胞胎呢!

    “恩,可好吃了,不过想必小姑你都吃腻了,我妈前两天不在家,听说我奶每天都给你煮四个!”说着的同时,沈喜梅还伸出手,纤细白嫩的四根手指头在沈喜乐面前晃了晃。

    一天四个鸡蛋那真是相当相当奢侈的待遇,她奶虽然偏心自己小女儿,但是这金贵的鸡蛋十有八九是小姑念叨次数多了才给她煮那么多的。

    农村人家里养点鸡鸭下蛋,最主要的是拿到供销社去换点食盐、火柴等必须品,偶尔掏两个给小娃娃补补身体。这半年家里攒下的鸡蛋少的可怜,一者鸡不能养多,二者她大姐上个月生了孩子,洗三时送过去一篮子,怀孕的小姑又天天在家里候着,哪怕小侄子吃不上,每天至少得给她煮一到俩个,所以家里大人基本没得吃。

    下面已经有小侄子,沈喜梅算大人了,也只能逢年过节吃吃,像这样生病补身子还真是少见,因为她基本上不生病的!

    沈喜梅美滋滋的将剩下的那口蛋吃到嘴里,差点噎着了,捧着碗转身到条柜上倒开水喝。

    沈喜乐气的干瞪眼,这都咽到肚子里去了,还能让她抠出来吗?

    这时杨小红左手抱着一个小男娃,右手牵着一个小女孩,走了进来。沈喜梅见了,忙上去抱过小男孩,那是她亲侄子,十一个月的沈永康,至于那有些脏兮兮的小女孩是沈喜乐大女儿刘金兰。

    上辈子沈喜梅坐牢了,顾长军在荒凉的西北部队,顾家不喜她这个儿媳妇,不愿意养她生的女儿,只能将朵朵放回娘家。

    顾长军每月寄钱回来,加上沈喜桃离婚回娘家了,有她悉心照料着,孩子本也不艰难,但是小姑生了好几个闺女,也一直放在娘家养着,这刘金兰姐妹几个仗着年长,专门欺负朵朵和萍萍(萍萍是沈喜桃小女儿,离婚后也带回娘家),据沈喜梅后来了解,朵朵之所以养成孤僻、偏执的性格以及萍萍长成一副胆小懦弱的样子,这刘金兰“居功至伟”。

    想到这里,沈喜梅脸色沉了沉,不过低着头没让人看见。

    沈喜梅去抱孩子,沈喜乐看着隔着大方桌子的饭碗,还有小半碗呢,打量着够不着,想站起来,却低估了大腹便便的障碍,还没等她跨出一步,沈喜梅抱着孩子坐回来了,还将碗往她身前挪了挪。

    沈喜乐见了气的一屁股坐回去,沈喜梅听见椅子压的吱吱响的声音,望着对方壮观的身姿和肥硕的大肚子,眼中闪过一丝恶趣味的笑意。

    从怀孕就开始拼命横向发展的沈喜乐相当有优越感。

    胖怎么了?她大嫂能生龙凤胎,她肚子这么大,十有八九有三个呢!她娘生了一串的男娃,她们沈家生的都是男孩,她肚子里这一胎三个肯定都是男孩!

    听说大嫂娘家就有个生三胞胎男孩的,政府都给出粮食养着。

    所以沈喜乐吃的越发放的开了,有好吃的,她必须吃大头,没有好吃的,她也不是那么挑,一天五六餐,这年头绝对是十里八乡“骇人听闻”的事件,但是因为她肚子里是三胞胎,还是男孩,大家也就慢慢适应了。

    沈喜乐每天在找吃的路上和吃东西路上欢乐的蹦跶着,见人就得炫耀一下她怀有三个男娃的肚子,生产队上最起码沈家这一溜排的房子里,哪家有香味,她就理所当然的进去吃一通。

    种种这些可不就造就了八十年代农村难得一见的奇观:两百斤的孕妇。

    “妈,你这做婆婆的得管管大嫂,我可还大着肚子呢,早上我碗里都是些什么?感情好吃的都给藏着掖着留给自己闺女吃,都多大的姑娘了,养的这么精贵,不知道的还当是地主家的娇小姐。”

    让沈喜乐最不能忍受的是,沈家自打分家以来,掌家的不是她娘,而是大嫂。在这十里八乡,哪家当家做主的不是长辈?像她婆家,现在握着家里财政大权的可是她婆婆的婆婆!不知道哪年月能轮到她头上,哪像她大嫂那么好命。

    可是当年她还没嫁人在家做小姑娘的时候多次拾掇她娘挣都没成功,要不然,她现在至于这么憋屈吗?回娘家吃个饭,不止吃不到口好的,还总被说三道四。

    听了这话沈喜梅眼神更冷了,她这小姑还真是口无遮拦,这年头地主可是个沾不得的名词,要是早些年,那真是一口吐沫都能淹死人。

    “小姑,我这破天荒吃回鸡蛋就成地主家的小姐了?那你这每天都得吃几个鸡蛋的,那可得是地主家的祖宗了吧!?”听了这话,沈喜乐差点炸了:“喜妹你这丫头片子,居然敢编排我?我看你真是被水呛晕了脑子,怎么不呛死你?……”

    “够了,幺妹你好歹是长辈,少说两句。”杨小红严厉的喝止道,虽然她偏疼自己闺女,但是这小孙女才是沈家一大家都宠爱的对象,闺女这样乱说话没个忌讳,要是被老头子或是大儿子听见了,怕不被削死。

    沈喜乐听了这话恹恹的不再开口。

    沈喜梅也没吱声,当着这祖孙三人的面,将白米饭巴拉开,又露出一个饱满的水煮蛋,蛋白戳开一筷子夹住都塞到自己嘴里,然后将粉粉的蛋黄捣碎,到点开水,就着白米饭小心的喂腿上的小娃娃。

    “居然还有?妈,她刚刚就已经吃掉一个了!吃掉了……两个啊!”沉默不过三秒的沈喜乐又炸了,惊得都有些语无伦次了。

    吃的无比满足的沈永康听到这刺耳的声音,转过头望了一眼,嘴里还“恩……吃!”双手挥舞着想去抱碗,这年头的孩子,哪有不护食的?

    沈喜梅冷眼瞟了一眼她奶,又转过身,挡着点视线,耐心的投喂:“恩,康康吃鸡蛋,好些天没吃了吧?慢慢吃,小姑在,谁也抢不走!”家里鸡蛋本就紧张,最近大姐坐月子要拿,小姑大着肚子要吃,小宝宝的口粮自然就减少了,她躺在床上都听说了。

    沈喜梅还想起大嫂月子哺乳期间,小姑天天在厨房候着她的饭菜,一点脸面不顾的明抢暗夺康康的口粮。

    那边沈喜乐叫嚷完,还不等她奶说什么,刘金兰叫嚷开了:“鸡蛋!要吃鸡蛋!姥姥,吃鸡蛋!”

    沈奶奶一边抱起刘金兰放在沈喜梅边上的小板凳上,一边说了女儿几句:“好了,幺妹,你做姑姑的,少说两句。喜妹这也是难得吃这一回。”并且这后面的不是留给康康吃了吗,不过她怎么就一口将蛋白吃掉了?康康小不能吃蛋白,兰兰能吃呀,这一个蛋黄怎么够两个小孩分?

    沈喜梅慢慢来了精神,如果这不是梦,重新来一次的话,怎么也不能再窝囊憋屈过半辈子。

    大家都还是好好的,活生生的啊!有什么是来不及的?

    上辈子,姑且当着是上一辈子吧,她没能赶上见母亲最后一面,母亲怕是到死心里都惦念着她这个无法归根的苦命女儿,不得心安;

    她和顾长军,结婚十八载,相处时日满打满算加起来也不过半年时间,生离后是死别,顾长军最终被掩埋在深山的谷底,烈士陵园里只有一个空空的墓穴和冰冷的名字,寄托她二十年的相思和坚持;

    唯一的姐姐因为自己入狱被婆婆赶回娘家,在弟妹、小姑磋磨下艰难度日十年,虽然最终被接回夫家,但当年最后见的那一面,已经是白发苍面,怕是心已老、身已艰;

    女儿还是孩童时没有妈妈的照料教养,又被小姑家的孩子欺压,性子孤僻执拗,青春叛逆时期又碰父丧,被逼一夜长大。虽有抚恤金,但是孤儿寡母,还有遗腹子弟弟要抚养,早早同母亲一起担起生活的重担,算是一天孩童的快乐都没有享受到。

    ……

    上辈子的缺憾实在是太多了,所以她虽然能坦然面对死亡,但是内心深处,却含着太多的不甘,明明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之事,为何这半生凄苦,还连累至亲都不得善终?

    一切的起因都是那场牢狱之灾,而源头就在这一年的夏末初秋。

    折腾到后半夜,沈喜梅慢慢涌上睡意,因为她总算彻底想清楚了。

    回来了,是一件天大的幸事。

    重生啊,绝不是为了将上辈子凄苦一生重走一遍!

    重生,可以提前勘破许多事情,原来的轨迹该避开的绝不涉足,该追求的也不再怯步不前。

    三十多年,这中间可以改变的太多了:

    家徒四壁,有什么关系?爸妈健在,兄嫂年轻,八十年代是那个只要敢想,敢迈出步伐,经商致富最简单的年代。

    姐姐被离婚?自己名声臭、被婆家不喜?这些都简单,源头掐掉,死命掐掉,她们姐妹两还是十里八村最勤劳、最漂亮的姐妹花。

    顾长军成为烈士?还早着呢,她早日筹划,挣钱,出资修路!实在不行,她赖着一起出车,就不信在那种天气,顾长军能不顾及一二?

    上辈子有件事,沈喜梅是确认的不能再确认的,那就是顾长军他稀罕自己这个媳妇,稀罕的很,所以只要她开口说的,他肯定会听的。

    想清楚了,这一觉睡得格外踏实,睡醒时,额头上出了一头汗,想来时间不早了。看着床上挂着老旧的蚊帐,沈喜梅再次提醒自己,她回来了。

    现在一切生离死别还都未发生。

    姐姐姐夫还算夫妻恩爱,爸妈还年轻力壮,搅家精的二嫂还没有进门;

    丈夫?现在还在遥远的西北戍守边疆,怕是还不知道有她这个人。

    眼下最迫切的是要掐灭那场无妄的牢狱之灾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