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2 出发

酱酱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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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愿意接受凶牙。”克里夫上前一步,大声道:“我要和赤伮族人为敌!”

    “你很勇敢。”祭司满意的点点头,她的目光望向伊尔萨斯,“还有其他勇士吗?”

    所谓‘凶牙’,就是祭司手上那串赤呶族人的毛发编制成的项链,上面还串了一颗他们的牙齿。

    这个族人嗜血成性,什么都吃,别说兽人了,哪怕是自己族人,都能自相残杀吞食。最为恐怖的就是他们的战斗力和敏捷性,相比各个族群来说,首屈一指。两个兽人都未必打得过一个赤呶族人。

    不管哪个部落,都害怕被赤呶族人发现自己部落的踪迹,一旦被他们攻打过来,基本就等于灭亡了。兽人无一生存,雌性要么被生吃,要么被留下来生幼崽,生不如死。

    同时他们的嗅觉还很灵敏,胆敢挂着他们同类的毛发和牙齿,在林子里非常容易被他们察觉。拿他们的毛发和牙齿耀武扬威,这无疑是一种挑衅,同时也是勇气的一种象征,若是不敢跟他们为敌,就不配做部落族长。

    面对祭司很明显的问话,安鲁大叔拍了拍伊尔萨斯的肩膀,叹口气。这位勇士愣是不吭声,克里夫就要当族长了呀。

    陶蔚左右看看他们,部落里选举族长竟然不是推荐制度,也没有投票,而是自荐。但看这自荐的人也不多呀,就克里夫一个。

    许多人的眼睛都看着伊尔萨斯,显然希望他能张张口,由此看出,伊尔萨斯的人望还挺高的。但他偏偏淡然的站在人群里,对身旁的目光视而不见。

    良久,祭司长叹一口气,也许这就是兽神的旨意。

    她把凶牙交给了克里夫,脸上是郑重的表情,“你是个勇敢的兽人,一定会带着乌沙鲁部落,度过每一年的雨季和雪季!”

    她说完这句话,部落里的人们都振奋起来,纷纷呼喊着克里夫的名字。虽然伊尔萨斯没有参与,大家有点小遗憾,但支持克里夫的族人也不少,很多兽人大叔是跟着他并肩作战长大的。

    克里夫不仅是上一任的勇士,而且还有来自于长者的经验,这是年轻兽人所没有的。

    部落里更换族长,并没有陶蔚所想得多么重大的仪式,祭司只是把凶牙和火把交给他,并且让克里夫喝下一碗来历不明的水,这就完事了。

    以后克里夫就是乌沙鲁部落的新族长了,后面该处理的是凯多的尸体。

    这时候还没有葬礼这个说法,兽人们砍了一棵大树,把树干放在河面上,让凯多趴在上头,顺着水流漂浮而下。

    该庆幸这时候没有把尸体弃之荒野吗?陶蔚乱七八糟的想着,回头看一下兰尼丝,这个失去了伴侣的老年雌性,膝下无子,该何去何从?

    萨米和奇拉姆陪伴着她,正准备把人送回帐篷去,阿妮塔忽然走了过去。

    “兰尼丝阿麽,陶蔚说要去给凯多阿叔找药,她没有找到,你就不怪她吗?”

    怪我喽?边上的陶蔚有些无奈,兽人都很耿直,这个雌性找茬也这么直截了当的。她叹口气接过话头:“没找到药我很抱歉。”

    “这怎么能怪在陶蔚身上呢?”齐拉姆瞟了一眼阿妮塔,有怎样的阿麽就有怎样的幼崽,两个人一副德性,都是小心眼的。

    兰尼丝也道:“这事不赖陶蔚。”她精神头不太好,但还是帮着说话了。

    阿妮塔双手环胸,哼声道:“我只是看不惯,随随便便就说让人吃药,也没见她拿出什么来,凯多阿叔就这么没了。”

    “那也是伊尔萨斯带着她,”克里夫来到阿妮塔身后:“族人都对你很失望。”

    这句话是对着伊尔萨斯说的。

    一直以来他对被剥夺的勇士称号耿耿于怀,这么个牙齿刚长齐的崽子,哪能做部落的勇士?直到今日,克里夫才有扬眉吐气之感。

    丹拉什和齐拉姆不对盘,克里夫同样对他们厌恶有加,说到底还是源于当年那场宿怨。哈本为了丹拉什战死,他自己落得个好名声,丢下妻儿以及克里夫一家承担着事后的言论。

    那时候克里夫还是部落里的勇士,他非常厌恶别人提起哈本救了丹拉什一事。自己的伴侣,却要别的兽人搭上性命来救,这是在说他无能吗?

    事情渐渐过去了,之后他眼睁睁看着伊尔萨斯这个小崽子,一日日成长起来,逐渐与自己比肩,他怎么都不愿相信,有一天会轻易被夺去勇士的头衔。

    那是伊尔萨斯第一次进入迷失丛林,他遇上了赤伮族人,没有人知道具体过程,但他不仅没有受伤,甚至带回了一个完整的头颅。

    谁能证明自己杀死赤伮族人,谁就能做部落的勇士,几乎每个部落都是这样的规定。这个敌人太可怕了,以至于克里夫心有不甘,但却不会主动去找他们,来夺回自己勇士的称号。

    现在看看,能杀死赤呶族人又怎么样?伊尔萨斯是不是凭一己之力拿的头颅已经不重要了,此时此刻,他才是乌沙鲁部落的族长。

    面对克里夫明目张胆的得意,伊尔萨斯目不斜视,他搀扶过奇拉姆,示意陶蔚跟自己走。

    三人相携离去,兰尼丝和萨米同路,也一道走了。

    “你为什么不参与竞选族长啊?”陶蔚问伊尔萨斯。

    他瞥了她一眼,没说话,倒是奇拉姆回答道:“他不喜欢。”也不适合。

    伊尔萨斯时常外出,在各个森林里乱窜,长达半个月,少则四五日。若是做了族长,就不能这样了。

    族长是尊贵的存在,他享受着勇士们打来的猎物,同时也要镇守在部落,预防处理随时而来的危机。

    让奇拉姆无奈的是,也许从小没有阿父的原因,伊尔萨斯这孩子对其他的人和事都不怎么热心。哪怕是部落相关事宜,也没有很积极的样子,也难怪有些人对他的勇士头衔心存疑虑。

    奇拉姆这么一解释,陶蔚就明白了,她看向伊尔萨斯的眼神,带着点同情,“这位同志没有雷锋同志的精神呀。”

    后者对她的同情若无所觉,他转过头道:“我要再去一趟迷失丛林,你去吗?”

    “问我?”陶蔚指了指自己,有点惊讶,“你要去多久?”

    伊尔萨斯摇摇头,直接了当:“不知道。”

    “外面那么危险,带上陶蔚做什么呢?”齐拉姆眉头一皱。

    “我要去。”陶蔚却果断的点点头,答应下来。

    现在自己要啥没啥,总不能一直窝在这里,她需要去尽可能多弄一些食物或者药材。活着太不容易了,这次凯多死得不明不白,里面有什么伤也不知道。

    没来得及吃药就这么没了,她一想就觉得很遗憾,也许吃过草药就好了呢?不试一试怎么甘心。

    伊尔萨斯愿意带上她,陶蔚心里有点意外,同时也有种被看重的错觉。自己的累赘程度自己知道,他愿意带着她、保护她,这是一种信任!

    但逢伊尔萨斯外出时,奇拉姆都是被托付给西蒙一家子照顾,他回来的时候会给他们带上许多猎物作为报酬。

    同时两家相邻这么多年,也早已有了感情,彼此照顾不算什么,若不是西蒙和伊尔萨斯不来电,两家早就好上加好、结为伴侣了。

    雨季才刚刚结束,想必林子里生长着很多菌菇类,不趁着这时候去采摘回来,都对不起那些天生地养的美味。

    第二天两人就出发了,陶蔚不舍得穿上自己的牛仔裤,所以带上的是兽皮裤。兽皮的韧性比牛仔裤好多了,在森林里面穿梭,被树枝杂草怎么刮都不心疼。

    她唯一的武器就是那把水果刀,随时贴身携带,还让齐拉姆阿麽替她用骨针缝了一个的兽皮袋,针脚虽然很大,但来回重复缝制,也是非常密实的。

    似乎为了弥补一个月来降水而失去的阳光,天上的太阳非常猛烈,炙烤着大地上残余的水分,一时半会倒不会热起来,估摸着再过半个月,就会很热了。

    “这里的夏天怎么样了?”陶蔚趴在伊尔萨斯背上。

    “很热,很多虫子。”他的回答非常简短,也有点可怕。

    “什么样的虫子?”陶蔚心生警惕。

    “吸血虫。”

    妈耶!陶蔚扭头打量一眼自己细细的胳膊,天气热起来,就不能穿长袖了,到时候吸血虫巴上自己怎么办?

    伊尔萨斯似乎看穿了她的焦虑,轻轻扬起嘴角,好像笑了一下,“有驱虫草,在帐篷里熏一熏,它们不会来。”

    陶蔚这才放下心来,人类的智慧果然是无敌的,只要给这些兽人时间,迟早会发展出文明社会,生存经验都是积累而来。

    吃午饭的时候,可能是考虑到自己带了个雌性,伊尔萨斯这家伙居然拿出一个简易的小锅,而且这个锅还不是石头做的!

    “乌龟壳?”陶蔚大感兴趣的拿起来看了下,这么大一只乌龟也好多年了吧,“你这个是哪来的呢?这边难道还有海?”

    “你认得它?”伊尔萨斯挑挑眉,他拿着兽皮水囊去河边打来清水,准备开始煮肉汤。

    “这是我在豹族部落换来的,金睛兽跟他们不是仇敌,我曾经在那里住过几日。”

    伊尔萨斯很少这样主动说起其他,陶蔚不由觉得有趣,“那他们肯定跟其他部落也有交易,所以才会把这个龟壳流传到这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