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6 同行者

酱酱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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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出发之际,西蒙一家三口居然跟了过来,他们思前想后,跟齐拉姆二人做了那么多年邻居,伊尔萨斯有多靠谱,他们知晓。

    而陶蔚的聪明能干,也一再的被西蒙提起,他们决定相信她,跟着她一起离开乌沙鲁部落。反正和克里夫那一伙人相处不融洽,以后的日子估计也没这么好过。

    除了西蒙一家子,闻讯而来的还有两个兽人大叔,他们是部落里众多光棍之一,想趁机去外头看看,指不定就找到雌性了呢。

    如此这般,一行十几人就要出发了。伊尔萨斯早就计划好路线,他们要绕着迷失丛林的边缘,走出森林进入草原,那里是豹族部落的所在地。

    大家都背着简单的行囊,多是兽皮和平日留起来的兽骨或者个别牙齿之类,再有就是食物,供他们路上食用的干粮。

    部落边缘的红薯萝卜被挖了个干净,没有插藤种植,估计以后在附近就看不到了。

    奇肯和罕德鲁舍不得丢下自己的炉子,但是这么大石块做的,着实笨重,他们只能丢下一个,选择带走其一上路。

    陶蔚劝了两句,在她看来,赶路就应该轻装上阵,带太多家当还怎么走,何况石炉并不难做,只要有糊糊果就行。

    不过他们没听,这炉子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可多得的好物,就这样不要了,哪有不心疼的。而且路上总要喝汤吃肉,带着总归方便。

    兽人的力气很大,即便是被称为老弱病残的罕德鲁和奇肯,也可以背起比自身还重两倍的行李。

    他们成功弄到了一种名为‘铁藤’的植物,韧性十足,做出来的藤筐再不是一次性用品。找来一根相对光滑的小树干,两边一挑,可以装走许多东西。

    比起他们,伊尔萨斯的家当似乎更多,光是收起来备用的长骨就好几根。都是他打到的大型猎物,而骨头尚未打磨,还不能称为骨刺。

    除了骨器还有兽皮,齐拉姆抱出来一大堆,整齐地摞好了,“这些雪季都要用,搭帐篷铺床铺,还要分一些给陶蔚……”

    她絮絮叨叨的,也用上了藤筐,装到最后两个筐都不够用,她本身是带不了东西的,丛林里若是突发危机情况,两条腿都不够跑,她想尽量减少累赘。

    “没事,都带上吧,我们这么多人,一般野兽看见了都不敢上前。”陶蔚笑着帮忙收拾,“若是遇上一大群围猎我们,就算东西少也跑不过它们。”

    那些四脚着地的,哪个不是跑起来贼快,人类两条腿跟它们赛跑还是省省吧……希望不要遇到兽群才好。

    她的东西最少,穷得叮当响,没什么好收拾的,目前最值钱的除了自己那身衣服,大概就是伊尔萨斯送的哞哞兽兽皮了。

    路上兽人们负责背东西,雌性则顾好自己就行,陶蔚给制定了一个队形,以便他们更好的随机应变。

    克莱米和罕德鲁外加一个兽人大叔走在前头,克莱米是很敏捷机灵的兽人,而罕德鲁虽然动作不够快,但是嗅觉比起其他人略胜一筹。他们在队伍前面,可以探清前方的异常。

    伊尔萨斯被安排在队伍中间,瞻前顾后更为方便,同时他的左手还要养伤,现在让他没事人一样行动,无疑是在扼杀他。

    断后的是安杰尔和西蒙的阿父,两人都是健壮且经常外出捕猎的兽人,他们会尽量掩盖一行人路过留下的气味和痕迹。

    丛林的猎手们捕食方式各不相同,有的非常狡猾聪明,它们会追寻着猎物的气息,呼朋引伴群起而攻之。

    尽管仗着自己人多,并不惧怕一半野兽,送上门就当加餐了,但是大家还是不希望节外生枝,若是遇到兽群围攻,将会是一场苦战。

    在前往草原之前,他们要先去迷失丛林边上的那个山洞,陶蔚记挂着自己晾晒在悬崖上的哞哞兽,还有他们采的那些菌菇。

    原本这些准备回部落带人一起分享给大家的,现在倒好,全便宜了自己这个小队伍。

    “在抵达那个山洞之前,我们会经过生长菌菇的沼泽,正好给你们瞧瞧~”巨大的蘑菇林立,多么奇妙美丽,陶蔚觉得应该教给兽人辨认更多食物。

    因为平常都是兽人外出,他们一心扑在动物上,压根忽略了周边植物,而雌性总在住处附近采集,这样怎么会找到更多样化的食物呢?

    “沼泽是什么?”西蒙抱着龟碗蹲到她身边。

    得益于上回收集起来的乌龟碗,大家基本人手一个,伊尔萨斯那个巨大的龟壳也带上了,其余石锅一概弃之不用。

    “就是那种黏黏糊糊的泥土,深不可测,能吞掉很多东西。”

    “啊!我知道那个!”克莱米跳过来,想把西蒙挤出去,“高大的兽人都能陷进去呢,祭司说那是恶神的嘴巴!”

    一听到恶神,大家都惧怕起来,齐拉姆皱眉道:“恶神嘴巴上长的菌菇,太危险了……”

    “没事的,我们知道了它的危险,当然有所防范。”陶蔚在自己的兽皮袋里翻翻找找,她自制的筷子,好不容易用光滑了,必须走哪带哪。

    他们在树荫底下午休,煮的就是菌菇肉汤,没喝过的人都赞不绝口,嫩滑鲜美,正好搭着干巴巴的烤肉吃。

    两个主动要求跟着走的兽人大叔是一对堂兄弟,他们的阿父关系很好,两人从小一块长大,跟亲兄弟也没什么区别了。大的叫阿伦伯,小的叫阿焦伯,都是时常外出狩猎的,自然也见识过沼泽。

    “那里距离虎族部落近一些,好大一片软泥土呢。”

    就是因为这么大个沼泽在边上,导致虎族部落狩猎的范围缩小一大圈,才总是跑去跟乌沙鲁抢地盘。

    伊尔萨斯淡淡道:“我们走的另一边,远远绕开虎族。”

    他当时带着陶蔚就是故意躲开他们的,经过人家的林子,若是遇到巡逻的虎族兽人,不免又是一番麻烦。

    “菌子这么好吃,路过再摘一些吧?”奇肯咂咂嘴提议道,他年纪大了,有的肉太柴嚼不动,还是汤类更好下肚。

    阿伦伯非常赞成,比起笨重的猎物,菌菇非常轻,正是携带赶路的好选择。

    “这个时节也不知有没有……”陶蔚抹一把额际的汗水,骄阳似火,躲在树底下才凉快些,那片沼泽地不会被烤焦了吧?

    不管怎样,都是要路过的,到时候看看便知分晓。

    就这么走了整整三天,他们才抵达那个山洞,山洞就在半山崖壁上,有落石堆积供让人攀岩而上,顶端的另一面就是那个悬挂肉块的悬崖了。

    伊尔萨斯和安杰尔两人去把哞哞兽的肉拿回来,用藤蔓绑着四大块,抹了盐巴风吹日晒,这会儿都干巴巴硬绷绷了。

    “被那些会飞的给啄了!”

    西蒙指着肉干上面一个个孔洞,很明显鸟嘴的痕迹。好在只被吃掉一角,后面估计是肉质硬化,那些飞禽也就放过了这几个大块头。

    相对比容易被惦记的肉食,菌菇类就安然无恙了,不过崖顶风大,而晒干后的菌子太轻了,小片的基本都被吹跑,只余下两兽皮袋那么多。

    “这些干货正好给我们路上备用。”陶蔚用兽皮把它们仔细包裹起来,遇到没有食物的时候,它们就是救命粮了。

    齐拉姆点点头,笑道:“等我们安顿下来,再组织一队人去烧制食盐,多做一些肉干,冬天就不愁了!”

    自从见识过陶蔚那个腊鸡腊鱼,干、硬、咸,如同柴枝一样,泡软后又别具风味,他们都不害怕雨季和雪季了。那样奇特的白色颗粒,一定是兽神的恩赐!

    一行人要在这个山洞过夜,里面一直铺有干草,整理一下撒上驱虫的草木灰,垫上兽皮就是雌性们的休息处了。兽人则在洞口处打铺盖,他们准备明日去那个沼泽瞧瞧。

    顶着炎热连续走了三四天,陶蔚累得够呛,一路上忍着没吭声,这一回可没人背她了。伊尔萨斯带着行李,何况她也没好意思,大家都在走路,就自己娇贵要人背着?

    大概这些本土人士的体格真的比人类好许多,除了吃饭时间马不停蹄走路,其他三个雌性从没叫过累,更重要的是——陶蔚是这群人当中唯一穿鞋的。

    明天要去看沼泽,估计会在这山洞多停留一日,兽人和雌性分两拨去河边洗澡,水源和安全的住所给予他们短暂的休憩。

    陶蔚趁机靠近火堆,掰着脚底板准备戳破自己的水泡,唯一的一双鞋子在日以继夜的穿着下,磨损严重,因为经常跑山路,再怎么珍惜也挡不住它日渐残破。

    陶蔚还没有试过一次性走这么多天路,除了吃饭喝水,一直在走路,脚底板可不就遭了秧,两个硕大的水泡,疼得不行。

    膝关节都要打颤了,此时此刻,她算是尝到了一丢丢红军万里长征的艰辛。才几天就感觉累了,人家了可是走了一年!

    水泡不戳不行,陶蔚咬着牙弄破了它们,随后抹上备好的草药汁,希望后天赶路前能好起来。

    “后面的路我背着你走吧?”

    有人凑了过来,陶蔚一愣,抬头看去,居然是安杰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