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第三十章

薄荷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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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清漪等了一会, 就看见气喘吁吁赶过来的叶奉书。

    叶奉书自从和苏清漪聊过之后, 心里就和猫抓一般的痒。所以一接到苏清漪过来的消息, 原本还在悠哉地教导孙儿的叶奉书立刻就把孙儿丢给奶娘, 然后焦急地催着下人去赶马车, 看那架势, 差点就要自己上手赶了。

    苏清漪将布包打开,把书拿出来,叶奉书便迫不及待地接了过去。

    这一看就入了神,许久之后,叶奉书才叹息一声,将书放下:“老朽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故事, 真是……真是……”

    他纠结了好久,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比起《镜中美人》一开篇就悬念丛生、高|潮迭起,这篇《仙缘》就平淡多了, 语言也朴实无华, 若是从前, 这样的书叶奉书看都不会看,但因为对方是苏清漪,他这才耐住了性子。

    故事娓娓道来, 虽是平淡,却偏偏让人欲罢不能。

    主角徐绫是一个普通的少年,家庭贫穷, 以打柴为生, 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去村口听老人们说仙人的故事。有一日他进山打柴的时候误入陷阱, 却误打误撞进入了一个山洞,山洞中一名老者正在与一条大蟒对峙着,而在他们身旁的水潭里,盛开着一朵极美的莲花,馥郁扑鼻的芳香充满了整个山洞。

    徐绫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平静,大蟒和老者几乎同时向他袭来。

    就在徐绫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听见“铮”的一声,整个人像是被一股巨力给推了出去,他整个人都栽到了莲池里,并且刚好摔在了莲花上面,那莲花落在嘴边,如水一般流入了口中,然而徐绫却觉得像是一团火流入腹中,一股剧痛从身体各处传来,他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只觉得身体轻盈,原本在陷阱里被困了一整天,又累又饿,此刻却一点都不觉得,同时浑身充满了力气。

    光秃秃的莲枝立在水上,而原本乳白色的池水则一片漆黑。而在莲池不远处,老者的长剑刺穿了大蟒,但大蟒的毒牙也咬在了老者的肩头,老者已经奄奄一息了。

    老者告诉徐绫,在他一进来的时候,自己就看到他脸上一片黑气,这本是必死之兆,但徐绫却不知为何躲了过去,更是吃掉了九转金莲,得以洗筋伐髓,成为了一名修仙者,反而自己却因此失去了性命。

    徐绫茫然无措,老者却十分坦然,并告诉他,修仙一途本就逆天而行,修仙者虽不归天命所管,但修仙路上的危险却更加多,一不小心就会殒命,只有心性、天赋、气运都极佳,才能踏入最终的仙途。

    徐绫十几年的人生顿时就被颠覆了,他将老者的尸体埋葬之后,就拿着他交给自己的储物袋和玉牌去了他的门派——云虚宗。

    在云虚宗,徐绫就像是乡下小子进城一般,眼前的一切都与他从前所知道的完全不同。修仙者们用纸鹤传递信息,可以腾云驾雾,甚至他们交易都不是用银钱,而是一种散发着淡淡光芒的珠子。徐绫曾听老人们说过,这种珠子名叫夜明珠,便是皇帝也没有多少的。

    那名老者是云虚宗的一名长老,徐绫将事情经过说清楚,又将储物袋和玉牌交给掌门,那玉牌中有老者留下的最后一抹神念。掌门尊重他的遗愿,将徐绫留了下来。

    徐绫原本以为自己天赋异禀,然而加入云虚宗之后,才发现自己只是最最普通的四灵根,修仙界最底层的那一类。不过徐绫心态好,对此并不在意,依旧十分努力,且云虚宗弟子之间气氛融洽,师兄师姐都对他十分好。

    就在徐绫越来越习惯云虚宗的生活时,在一次与同门过招的时候,他却浑身一凛,不受控制地将剑刺向了师兄。师兄身受重伤,在宗门引起轩然大波,掌门勃然大怒,以“打伤同门”的罪名将徐绫关在了思过崖。

    故事就停在了这里。

    叶奉书意犹未尽,差点就忍不住问苏清漪后面发生了什么,最终还是多年从事奉书的专业素质使他按捺住了,却又不知该说什么,只能叹息。

    苏清漪感受到了叶奉书身上传来的浓浓怨念,有些迟疑地问道:“叶老,这故事莫非不好?”

    叶奉书深吸一口气,双手按在桌上:“不是不好,是太好了!!”他目光炯炯地看着苏清漪,“苏姑娘,老朽从事奉书几十年,从不知话本还能这样写,竟恍若有画面出现在眼前一般,我将这一本看完了竟还浑然不觉。”

    苏清漪初时还有些不好意思,听到后面的时候也不自觉地坐直了,心中却也感慨不已。

    早年她在写作的时候被人诟病文笔极差,她一开始十分不服气,直到看了几位大神的作品,被他们的描写所惊艳,再回过头来看自己的时候,才意识到觉得羞愧。

    为了提高文笔,她拼命地啃成语字典,看散文,每日进行描写训练,如此半年后,她信心十足地开了文。

    然而现实却狠狠地给了她一个巴掌,这是她有史以来成绩最差的文,底下一溜的差评,几乎将她的信心摧残殆尽。若是换了别人,恐怕就此放弃了,可苏清漪却十分固执,她顶着差评艰难地将这篇文写完了,整整四个月的时间几乎是零收入。

    后来她回过头看时,发现这篇文的确写的很差,文笔矫揉造作,堆砌词汇,并且把自己原来的强情节和节奏感的优点也给作没了。

    可写完这本书也并不是毫无收获,她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和大神的区别,并不是词汇量与修饰方法的多寡,而是行文的流畅度和画面感。

    那一瞬间,就如醍醐灌顶,苏清漪在整整四个月的黑暗之后,终于找到了一丝光线。

    她购买了有关于镜头语言的书籍,并且开始大量观看电影,学习的却是电影中镜头语言的运用,却不知,这个方法犹如为她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苏清漪像海绵一般迅速地吸收养分,她不再执着于语句优美,而是通过简洁标准的语言勾勒出脑海中的画面。她的脑海中仿佛有一个剧组,她像是导演一般控制着镜头,或远或近,或摇或拉,有时给一个特写,有时又俯拍一个大全景。

    她越写越顺畅,而此时,那半年中看的词典和散文也终于发挥了作用,在描写时,她不再为了一个词语抓耳挠腮,什么词语、修饰都信手拈来。

    也正是这一本书,苏清漪一飞冲天,开始了日后的大红大紫。

    而如今,叶老的夸奖让她回忆起曾经,事实证明,所有的努力都不会白费,有的时候,或许只是还没有等到量变引起质变的那一天。

    叶奉书不知道苏清漪的脑海中一瞬间想了这么多,已然迫不及待开始要写契约了。

    这时候书坊与作者的合作是除去印刷成本和税费之外,双方四六分,作者四,书坊六。但也有十分出色的作者,可以拿到五五分,比如苏清漪上一本《镜中美人》。

    可是当苏清漪看到契约上的分成时,眼睛都瞪大了。

    “我六??”

    叶奉书捋着胡须,诚恳地点点头,又补充了一句:“若是苏姑娘同意往后每本都与我们文昱书坊合作,那您的分成永远都是□□。”

    叶奉书人老成精,只从这两本书就足以看出苏清漪的才华,她是足以与璇玑先生比肩,不,她甚至会比璇玑先生还要受欢迎,只要有她在,文昱书坊就能成为江东第一,别说是□□,就是七三也得把人给签下。

    苏清漪也在沉思,事实上,这几个月同文昱书坊的合作并不差。她对谢谨虽然还有些戒心,但在商言商,谢公子还是很不错的,至于其他,待遇和专业性至少在临江城中已经是最好的了,苏清漪向来怕麻烦,若是没有意外,便同文昱书坊一直合作下去也不错。

    只是心里虽然是这么想的,但她还是十分保守地说道:“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叶奉书有些失望,本以为苏清漪这样一个小姑娘,被人吹捧就会飘飘然,再骤然听见这样的好事定然会冲动答应,却不想自己竟然失算了。

    苏清漪签下自己的笔名,习惯性地就要和叶奉书握手,说一句“合作愉快”,结果手伸到一半才意识到自己此刻身处的时代,连忙缩回来。

    好在叶奉书没想那么多,双方都签好名按好手印之后,又在上面加盖了文昱书坊的印鉴,这才一人一份收了起来。

    苏清漪办完了一桩事情,心中一松,拿了润笔费,正准备去街上买些点心回去,然而刚走到后堂,原本坐着的白宝嵘一骨碌跳起来,冲到她面前,目光灼灼地看着她。

    “颜先生!在下白宝嵘,您还记得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