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仁慈

狗富贵勿相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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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明就要到来,沉沉黑夜我终将苏醒。

    地狱的烈火未烧尽我的灵魂,天堂的圣水未洗清我的罪恶。

    我已分辨不出自己是谁。

    但,我仍将登上王位。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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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23年

    世界经历了无数次核战争,地球满目疮痍,大多数的地方已经长不出任何植物,许多动物随之灭绝。这些都是我从书中看到的,我不确定以前的世界是否真有它们描述的那么美妙,反正自我出生以来,就在与沙漠和废墟打着交道。

    已经有三周没有下雨了,一望无际的大漠,四处无人的荒野,呼啸而过的只是一阵阵卷着粗沙的大风,我揉着自己的眼睛,眺望远处的烈阳,炙热的它已悄悄钻进了山脊。

    我们的领头人,他带着一顶显眼的钢盔,身披的是件土灰色长袍,或许在此之前它还有别的颜色,但谁又会在乎呢,所有人的衣服都被风沙染成了土灰,即使是我新买的夹克。

    干裂的泥地是废土上的一大特色,想必领头人的粗糙嘴唇早就和它差不多了。我们都带着各式的防风眼镜和奇异的口罩,所以第一次同他打交道的我没法猜出他的年纪,只不过,浑厚的嗓音里依稀能听出他的沧桑来。

    只见他缓缓放下了手中的望远镜,挂满袖章的大臂一挥,周围所有朋克打扮的战士统统点燃了引擎,从脚底下油门所发出的轰鸣声不断怒吼咆哮着。

    这些人把奇异图案纹在了脸上,穿戴着的都是毫无规则的铜制胄甲,这种身上东拼西凑的混搭感,被粗野的强盗们自认为是活着的个性和时尚。更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大部分的胄甲都插着一些人类的骨骸,它们被削成了尖刺,竖在肩甲或是臂甲上,他们看起来像地狱里爬出的鬼怪,总在未战之前就令敌人闻风丧胆。

    不过,在这群怪人的眼里,我才是最大的异类——一个不留胡渣爱干净的拾荒者,一个没有部落的浪人。

    车队开拔了,我跟着这群疯子扬起尘埃往峡谷的最深处冲去,按照探子们的说法,那边正有一群联邦国的走私商人驻扎在谷底,他们做的是奴隶买卖,用自己国家干净的土壤换取国外的廉价劳力。当然,对于他们的国家来说,私自出卖珍贵土壤到高墙外的废土上绝对就是个非法的生意,这帮狡猾的联邦贼不过也是不法之徒罢了。

    我们的规矩很简单,谁冲在最前头谁就有资格分得更多的战利品。劫掠部落的每位战士都想拔得头筹,可惜做惯了佣兵的我倒没有这个“好习惯”。即使面对的是一条奄奄一息的变异狗,谁都有可能会在杀死它前被反咬一口。

    带头冲锋的两个骑摩托的光头佬,是他们部落里称之为最强勇士的男人,力大无穷的他俩曾赤手空拳在一场搏斗中打死过几十个手握铁器的家伙,周围的人们都惧怕这两位暴躁的兄弟,生怕哪天路过时会被当成泄愤的玩物活活弄死。

    光头佬兄弟互相嘶吼着尖锐的嗓子提早脱离了车队,艺高人胆大的他们一马当先驶入了联邦商人的帐篷群里,停下车后,俩人狠狠地把摩托往地上一扔,潇洒地指尖转动了一圈手中的散弹枪,给乌黑的枪膛里上了发子弹,踏着威武的步子朝正中间的帐篷走去,车队不禁放慢了速度,每个人都紧张地屏住了呼吸,眼珠紧盯着不远处那两个身形彪悍的勇士。

    “砰砰……”,剧烈的枪响回荡在山谷里。

    众望所归的勇士倒下了,高傲的他们甚至没有摸到门口的帘子就被几记冷枪给打穿了后脑勺。

    “有埋伏!”饭桶般的劫掠同伙们被眼前的一幕给镇住了,他们纷纷踩下刹车互相碰撞在了一起。

    恼怒的领头人见到他手下糟糕的表现并没给出更好的主意,他额头冒着粗汗,命令大家稳住阵形围住联邦商人们的帐篷转悠,不停像篷子里开枪扫射。

    不过,遇上这种弱智的计划,我绝不乐意浪费我的子弹和汽油。在废土之上,它们对我的意义来说有时远比口袋里的干粮还重要得多。

    我在百码外的斜坡上停下了车,象征性地配合他们开了几枪,帐篷里似乎发出了惨叫,但我觉得那必然是几个不懂趴下的傻奴隶死前的悲鸣。

    大约持续了十几分钟,领头人可能也意识到了子弹的精贵,他便从自己的车座上站起来,透过宽敞的大天窗往周围喊起命令,发起了又一波集体的冲锋。

    可这回,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在别人还唯唯诺诺地惦记着那两个趴在帐篷外的蠢货时,我主动加速前进,驾驭着我银色的沙地车成为了第一个冲在最前头的男人。

    冷静的我绕开了帐篷的中心,把驶入的车子停在侧翼的帐篷外。我不会傻乎乎的冲进去,我的防弹马甲可是十分精贵的货色,被打出任何一个小洞都会令我心碎的。我悄悄蹲在帐布旁捡起一块石头朝门帘里扔了进去,不出所料,帐篷里卑鄙的家伙们打出了一阵枪响。

    真是些无耻的畜生,只可惜,他们糟糕地遇上了我。

    我快步奔向帐篷的后头,从枪声的方向判断出内部伏击的位置,精准地隔着油麻布便往里射了一梭子弹。透过弹孔我见到里面有三个本想杀我的小子已一命呜呼,还有一个中弹的侏儒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我迅速拔出腰间的匕首割开帐布端枪冲了进去,毫不怜悯地踢开小个子手中的武器,在这个将死之人的脑门上补了一发。

    “谁!”我大喊一声。

    稳健地转身退了两步,一个穿着古怪的年轻女人正被一套发光的锁具拷在角落里,不同的是,她注视着我的枪口并没流露出丝毫的恐惧。她会是个不错的战利品,但以往的经验告诉了我,贪婪的废物同伙们是不会乐意把她独自留给我的。我不知道联邦的人曾对这个被锁具拷着的女人做过了什么,但我很清楚之后她将会被肮脏的“拾荒者”们如何轮番折磨。我最见不得欺负这种妇孺的场面,再冷血的我也懂得人类的尊严。

    也许扣动扳机会让她尽早地解脱这一切,可杀死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着实令人为难,何况,她长得那么漂亮……

    “钥匙在哪里,知道吗?”

    女人态度冷漠地指了指我脚下的尸体。

    “我现在就帮你解开,别叫出声行么?”

    女人用疑惑地眼神看着我,没有做声。

    我从死人上衣的口袋里摸出了一把银色的钥匙,我把枪扛在肩上,蹲下身子帮她解开了锁具。

    “待会儿往帐篷背面跑,躲到峡谷深处的山洞里去,明白了吗?”

    此时帐篷外传来的枪炮声让我没听清女人的回答,她站了起来,摸着自己的手腕,没有要逃跑的意思。

    “快走啊,还等什么呢!”我有些焦急,不耐烦地催促她。

    “把枪给我。”女人出乎意料地说。

    “什么?”

    我警惕地按住了肩上的枪,皱着眉头看向她。

    突然,我的肚子上被狠狠地揍了一拳,我甚至还没看清她出拳的速度,又被一记重重的回旋踢撂倒在沙地上。我的眼前一片昏暗,只记得最后被枪托砸中了脑袋。

    我就知道,在这个残酷无情的废土上,任何的仁慈都将是自讨苦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