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第 114 章(二更)

邈邈一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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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不足50%的小天使, 24小时之后才能看。  这么小的猫不光住处得精细,便是吃东西也同样精细, 太腻了怕它消化不了, 太素淡了又怕它不想吃, 总归养个小东西需要费心的地方不少呢。

    “娘,那您看着给它取个名字呗。”总不能一直都叫小家伙。

    宋氏思忖了片刻, “这一身白绒绒的毛, 不如便叫雪团吧。”本来还想起个‘高中’、‘三元’一类的名字,听着喜庆, 也能旺旺儿子科举, 但转念一想,这西域来的波斯猫未必那么好养活,若最后没能养活, 岂不是晦气,别真有什么影响才是。

    “成,就叫雪团。”方之平憋笑道,一只小公猫叫雪团,还好它们‘猫界’听不懂人语。

    方之平过会儿就得回国子监了, 宋氏不免拉着他的手絮絮叨叨的嘱咐, 都是说了不知道多少遍的老话了,平时多吃蔬菜、晚上睡觉别贪凉……方之平不厌其烦的应着,反过来还宽宋氏的心, 让她不要挂念。

    临走的时候, 刘时照例是背了两个大包袱, 一个放着衣物,一个放着吃食,零零碎碎全是一片慈母心。

    “采箐姐姐,大嫂来请安的时候,你把小猫关屋里,别让它出来再把大嫂给惊着了。”出来屋门,方之平小声嘱咐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宫斗剧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万不能小看了宠物。

    采箐听话的点头,“二少爷您放心吧,奴婢指定把它给看好了。”想不到二少爷居然还能想到这儿,后宅里的门道女人都清楚,不过男人大都是看不明白的。

    方之平一瞧采箐的神色便知道人家心里是早就有数了,一边放下心来,一边又感慨这世人不可轻看,比起自己过往道听途说得来的经验,显然这些土生土长的古人对这些算计更清楚,将来自个儿的后院还是清净点好,不然被算计了都弄不明白。

    初春的晚上还是比较冷的,即便是坐在马车上,仍旧能感觉到寒风掠过,方之平将放在腿上的毯子往上拉了拉,后悔没带个手炉出来,好在这回儿路上没多少人,马车行的快,大约半个时辰便到了国子监。

    坐在外面的刘时虽然身上包的严实,但也冻得不轻,下车的时候,方之平似乎都听到他上牙和下牙碰撞的声音了。

    伸手拿过刘时手里的一个包袱,两人这才疾步往前走,倒不是方之平不想让刘时也待在马车的后厢,而是这府里配备的马车着实是小,拢共只有两个座位,还是并排列着的,刘时若是敢大大咧咧的坐下,明儿府里就得把他给换了。

    进了房间,把灯点上,方之平这才问道:“我让你打听的事儿怎么样了?”

    刘时压低声音:“穿黄衣是那位是崔家的三小姐,大少奶奶的庶妹,已经十四岁了,还没定下亲事。”

    “说要住到什么时候了吗?”他可不想下次回家还能碰上。

    刘时摇头,“大少奶奶做主接过来的,只说是姐妹相聚,没说什么时候把几位小姐送回家。”

    方之平皱眉,靖毅伯府办事儿也太不讲究了,“算了,我还不信十几岁的大姑娘能在姐夫家里一直住下去。”

    “可不是嘛,大少奶奶没几个月可就要生了,到时候几位表小姐想不回家都不成了。”刘时愤愤道,崔家这几位明显是冲着他们家少爷来的,也不想想他们家少爷书读的好,长的又俊俏,凭什么娶她们崔氏女。

    也无怪刘时这么气愤,实在是靖毅伯府崔家除了一个爵位以外,便没什么能拿得出手了,更何况这推出来的姑娘非嫡非长,而方之平虽然是侯府的次子,但那也是嫡出,更何况这年纪小小便已经是秀才了,将来进士及第也是很有可能的,这在郧贵里头算得上是头一份了。

    “惹不起咱们躲着。”方之平淡淡道,小心留神就是了。

    虽然对其很是反感,但到底十天才回家一趟,打交道的机会不多,方之平也就不再纠结了,老祖宗再怎么不稀罕他,也不至于让他娶一个没落家族的庶女,不然丢脸的会是整个侯府。

    不过让方之平比较纳闷是这几位的脑回路,靖毅伯府再是没落,也不能干出这么不着调的事儿啊,这简直不像是在算计人,而是诚心恶心人。

    其实这事儿跟靖毅伯府里当家作主的人还真没什么关系,这主意是小崔氏和她几个妹妹在一块商量的,主谋自然是小崔氏,眼瞅着小叔子越来越有出息,自家丈夫却顶着虚职整天游手好闲,不是出去喝花酒,就是跟狐朋狗友一块闹腾,便想着通过姻亲把两边的关系拉近点,能帮衬的时候帮衬,再不济小叔子那里有什么动静她们也能提早知道。

    至于小崔氏的几个庶妹完全就是想给自己找门好亲事,依着她们自身的条件,侯府的嫡次子是根本不敢想的,但有人帮忙就不一定了,更何况定安侯府既有姑奶奶当家,又有嫡姐这个未来主人,就算目的达不成,也绝对不会有什么闲话传出来,根本就不会赔本的买卖,自然都愿意做。

    定安侯的三小姐虽然是庶出,但姨娘很是得宠,养成了骄纵的脾气,又自觉美貌,所以才会有那般的言行,以为能把方之平这个年龄不大的书呆子给迷个七昏八醉。

    “我给你做了身汗衫,你晚上穿上试试。”宋氏颇为慈爱的说道,儿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简直是一天一个样儿,衣服自然也得常换新的。

    白色绸缎做成的汗衫,边角处皆有暗纹,很是精致。

    方之平颇有压力的接过来,“我的衣服够穿,娘亲你没事儿就跟竹兰姐姐她们下下棋、逛逛街,不用总给做针线活,累眼睛。”

    自从他去国子监上学以后,娘亲这边每十天就一定会为他做套衣物,雷打不动,各色的衣袍、汗衫、鞋袜、帽子。

    关键是选布、裁衣,到缝制、绣花,每个步骤娘亲都是亲自去做,绝不假手于人,他想想都觉得累。

    “这不是没事儿做吗,闲着也是闲着。”宋氏解释道,她也就是能做点针线活打发时间了,没心情给自己做,更不想给老祖宗他们做,自然是给自己最疼的儿子了。

    方之平叹气,他当然知道娘亲在家的情况了,府里的事儿都是老太太管着,大哥大嫂除了初一和十五早上请安的时候以外,轻易不到这边来,他爹每天就过来用个晚膳。

    以前他在家读书的时候,娘亲平日里总是花费很多的精力在他的膳食和日常用度上,也能用来打发时间,但现如今,他十天才能回来一次,娘亲的日子过得可不得枯燥。

    要说这供古代女子打发时间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骑马蹴鞠不允许,画画、赋诗也没几个人欣赏,整天待在家里绣花也太无聊了。

    方之平挠挠头,“那您也得注意身体,别太劳累了,现在要是熬坏了眼睛,以后我儿子还怎么穿您做的衣服。”要是他再有个弟弟妹妹就好了,娘亲整天被他/她歪缠,也不至于无聊,不过就现在这个医疗条件,娘亲再生一个孩子的事儿还是算了吧。

    不过孩子没有,宠物却可以有,改天寻摸只软萌的小猫回来,让娘亲当小孩也成。

    “傻小子,咋这么不害臊呢,媳妇都没娶呢,哪儿来的孙子。”宋氏笑道,这小子从小就不知道害羞,成婚生子这样的事儿到他嘴里跟吃饭喝水一样平淡,也不知道以后开窍了还会不会这样。

    方之平面不改色,“这有什么好害臊的,天经地义的事儿。”不就是结婚生孩子嘛,他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啊。

    宋氏掩着帕子大笑,“好好好,天经地义,娘到时候一定给你挑个出挑的媳妇。”首先,性子得好,不能压住她儿子,其次这容貌也不能差了,当然嫁妆也不能太少了,之平本来就是次子,分不到多少东西,要是媳妇嫁妆再少,一家人都得喝西北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