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心如明镜

秋十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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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 人呢?刚刚还在。”王秀珍嘟囔。

    何玉华回自己房间, 正扑在床上抱着枕头嘤嘤地哭。

    同样十五岁, 为什么自己就没了爹娘,为什么自己就没有长高,为什么自己从来没穿过那么漂亮的衣服?

    老天啊,你也太不公平了!

    等王秀珍发现何玉华在哭的时候, 略想了想, 倒也猜到了原委。但她绝不愿意将这件漂亮的毛毛球针织衫送给何玉华。毕竟要十五块呢, 毕竟是买给何小曼的呢。别的都可以让, 这个不能。

    也不显摆了, 悄悄地收进了房间。

    何小曼回来, 看到这件新衣服,简直高兴坏了,赶紧换上在穿衣镜前照来照去, 照了半天。

    “稍微大了一点点,看,袖子有点长了。哎, 你也太瘦, 吃胖点就更合身了。”王秀珍在一旁唠叨。

    “长点没事, 我还长呢。这么贵的衣服, 当然要多穿几次才合算。”

    王秀珍摆弄衣角的手停了下来, 惊讶地望着何小曼。“多穿几次”……这孩子什么时候口气变得这么大, 这可是十五块钱的衣服啊, 抵上王秀珍半个月的病退工资!

    何小曼抬头对上王秀珍的眼神,顿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

    也是没办法,上辈子在那个世界,她过得挺好,买的新衣服穿不了几次,第二年就有可能换季了。

    但这里不一样啊,空间不一样,时间也不一样,虽说十五块钱到三十多年后的那个世界里只能买杯奶茶,但在这里、在何家,是一笔巨资。

    而且这个世界的衣服,大抵是要穿到破才算完。

    假装蓦然发现自己说错,何小曼哈哈一笑:“哎呀,说错了,应该是‘多穿几年’。这么好看的针织衫,起码要穿十年!这才能回本嘛。”

    王秀珍满意地笑了,女儿果然是懂事的,才不是外面那些不懂事的弄堂小妞。比如六号住的林家那大丫头,十七八岁了,整日介不上班,跟社会上那些小青年混,不学好,老跟林妈要钱买衣服,给得慢了,还要放眼色,真是上不得台面的女流氓。

    “还是我家小曼最乖。又漂亮又孝顺,成绩还好。我家小曼以后是要考大学的,考上大学也是校花。”

    亲妈,夸起来无边无际啊。

    何小曼掩饰住尴尬,眼睛只盯着镜子。镜子里的那个人已经有了亭亭玉立的模样,纤长的身材,天鹅一样的脖颈,穿上娃娃领的白色针织衫,突然就有了美少女初初长成的感觉。

    “等我考上大学,我就穿着这件衣服去报到!”

    这是对王秀珍的眼光最有力的肯定。

    但何小曼知道,这话是半真半假,为的是叫王秀珍高兴。

    衣服好看是真,但如果她有幸读大学,一定不会穿着这个去报到。

    如果这个世界、以及这个年代真的按八零年代的风向前行,那么不用几年,眼前这个保守羞涩的社会就会发生巨变。变得大家都不认识。到那时候,一件衣服珍藏好几年这种事,可能性就不太大了。

    如今,浪漫的风潮虽已渐渐影响到这个古老的国度,但总的来说,电视机还不算太普及,老百姓看世界大致还得通过那些时效性很差的杂志,在巨变之前,何小曼不宜太高调。

    于是她将白色娃娃领的针织衫收进柜子,找了个衣架挂起来。

    亏得没有穿出去吃晚饭,何玉华的神经前所未有的脆弱。饶是何立华在场,她也丝毫没有掩饰,沉着脸,在鸡汤里翻来捡去。

    王秀珍生了结核病之后,一直都是用的公筷,讨好地将两只鸡腿一只夹给何玉华,另一只夹给了何小曼。

    “谢谢妈……”

    何小曼话音未落,只见何玉华夹起鸡腿往鸡汤里一扔,顿时汤汁四溅,溅到了离得最近的王秀珍手臂上。

    “啊——”王秀珍轻叫一声,缩回了手。

    “别在我哥面前装好人!”何玉华一脸不屑。

    鸡汤的烫,最是隐藏得深,看似表面一层厚厚的油很是不动声色,其实低下烫得很。王秀珍手臂上烫得一片赤红,还不敢呼疼,尴尬地望着何立华。

    何立华愕然:“玉华你闹什么呢,你嫂子是好意!”

    何玉华全然不顾,夹了一只鸡爪子,冷冷地、毫无诚意地道歉:“对不起啊,嫂子。”

    王秀珍最怕家里人吵架,赶紧强笑:“没事没事,玉华也不是故意的。我不疼。”

    不疼?何小曼就呵呵了,烧伤烫伤的疼痛等级那么高,几乎仅次于分娩和末期癌症疼痛,亲妈啊亲妈,你也太能忍了。

    要是平常,何小曼一定揭竿而起,但今天父母都在场,他们都还没愤怒,自己一个小孩子不宜激化矛盾。便起身拿烫伤药膏给王秀珍涂。

    这个年代虽然生活不富裕,但也有好处,比如全民公费医疗。厂里的医务室都可以配药,加上王秀珍是个老病号,家里药还是配置得蛮齐,包括烫伤膏。

    这边何小曼替王秀珍涂好药,用干净的手帕包住伤处,那边何立华已经盛好一碗鸡汤,放到王秀珍面前:“今天这个汤熬得好,你多喝点。”

    讲真,要是没有何玉华常常大声嚷嚷和放脸色,这个家庭真是蛮和谐的。

    可惜何玉华永远都在。

    大概是大哥温柔的举动又刺激了她,刚刚平静下来的何玉华突然放下筷子,眼神犀利地盯住大哥。

    “哥,林家买电视机了。我家什么时候买?”

    何立华浑然不知她的用意,解释道:“电视机要三百多块呢,岂不是得半年不吃不喝?不现实。”

    何小曼却内心一紧,何玉华素来不依不绕,这当口提电视机,只怕是有的放矢。

    但这个年代不一样,一切都这么悠闲笃定。

    何小曼还是蛮喜欢这个年代的,喜欢对门姐姐新烫的头发,喜欢隔壁水哥每天早上放的劲歌,也喜欢这可以安全独行的夜路。

    远远的,史培军已经坐在路口的石桌前,探头探脑。一见何小曼过来,开心地站了起来。

    “今天作业不多,作文总得自己写了吧。”何小曼将放着作业的小袋子递给史培军。

    “啊……”史培军为难地挠头,“作文也很难写啊。让我憋600个字,比蹲坑还难。”

    就知道他是这德性。说得真叫一个粗俗。

    何小曼无奈:“里面有个纸片,帮你把题纲都写好了,你按题纲发挥总会的吧。平常胡说八道挺在行的,作文不就是有条理的胡说八道么,你又不指望得高分,把字写端正就谢天谢地了。”

    “好吧。”史培军无奈,写作文不会,胡说八道是他强项。有了题纲,说600字应该不太难。

    说话间,何小曼将那个牛皮纸信箱拍在石桌上:“我家最近老鼠多,我妈捉了要扔,给我拦下了。你上回不是说老鼠尾巴能换钱么,这个拿去,你也能换几毛钱花花。”

    史培军一愣,这才想起自己跟何小曼提过一嘴除四害的事。一咧嘴,又笑了:“你记性可真好,怪不得单词背得住。”

    “咱们的友谊可是要天长地久的,所以有好事肯定得想着对方啊。”

    何小曼是故意这么强调,就等着看他反应呢。这叫欲擒故纵,要是史培军真傻头傻脑地接受这没理由的“好意”,他们的友谊立刻会被何小曼单方面中断。

    还好,史培军很经得起考验啊。

    一听她提起“友谊”二字,史培军立刻一脸“你污辱了我们的友谊”的表情:“我拿谁的也不能拿你的啊,还讲不讲义气了。”

    何小曼微微一笑:“我又不认识街道的人,拿了这个也没用啊。”

    这话提醒了史培军,何小曼辛辛苦苦地做作业给他抄,他正无以为报呢,这不是天赐良机嘛。一把抓起信封:“有我啊,我认识就行了。”

    嗯嗯,你何止认识,那就是你亲妈。

    看何小曼两眼放光的样子,史培军顿时觉得自己高大极了。身为一枚无论是长相还是身高都有点拿不出手的著名学渣,他还是第一次在女生眼里看到这样的光芒。

    这光芒是因为自己哎!

    真令人感动。从此何小曼的事就是他的事,何小曼的老鼠尾巴就是他的尾巴!

    哦不,他的老鼠尾巴!

    也不太对,怎么就这么别扭呢?算了算了,反正就是那意思,他心里透亮透亮的,明白极了。

    何小曼拿回家两块钱的时候,王秀珍惊呆了,将那两块钱的纸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终于确定那真的是钱,而自己也没有做梦。

    老鼠尾巴换来钱了!

    王秀珍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激情。

    何玉华正坐在桌子前弄发卷,一撇嘴:“呵,从此以后咱珍珠弄的老鼠算倒了八辈子血霉喽!”

    王秀珍处在干事业的兴奋中,不去计较她的阴阳怪气,笑得嘴都合不拢:“小曼,你下回再跟史培军打听打听,街道什么时候收蚊子啊。蚊子也是四害的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