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分别

秋十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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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感谢尊重作者君~~  “我存款不多, 一共三十块,全拿去吧!”

    “真的?”正在数钱的王秀珍惊喜地抬头, 望见伸到她跟前的三十块钱。

    “我可说好了,要还的啊,算借给你们的。”何玉华嘴还很硬。

    何小曼知道, 素来没个好脸色的四娘娘能拿出自己珍藏的私房钱已是很不容易, 也不用再计较她的语气了, 瞥她一眼,笑道:“父债子还, 娘娘你不用急, 到时候我拿三百条老鼠尾巴给你好了。”

    “咦,恶心死了。”何玉华一脸嫌弃地走开。

    何小曼捂嘴笑了半天。

    “我可立个规矩, 咱家这事成不成还不知道,都不许往外说啊。”何立华挺要面子, 组装电视机这事, 成了, 保准轰动珍珠弄, 不成, 难免就被人笑话是异想天开, 所以不愿意授人以柄。

    何玉华和何小曼倒还好,一个上班, 一个上学, 不用整天跟珍珠弄的碎嘴女人们较劲, 但王秀珍就不一样了。因为是农村来的,又生了这个病,在邻居跟前很是抬不起头。加上她长病假歇在家里,跟邻居们抬头不见低头见,保守秘密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尤其弄口林家的林大妞,装好了电视机,王秀珍恨不得第一时间把电视机糊她脸上。

    林家大妞叫林清,名字挺好听,人却不是个好人。跟何玉华是一个厂的,但工作吊儿郎当,一副“我来上班是给你脸”的模样,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

    谁也拿她没办法,她爸在电子局当干部,负责批个条子、开个票,属于朝南坐的位置。再加上这年代的企业嘛,都是铁饭碗,不作兴辞退人的,给了这种人生存空间。

    她跟社会上一帮小混混走得近,有一回正招摇过市,一个混混望见了路边下班的何玉华,响亮亮地吹了声口哨。

    那混混长得帅气,林清暗恋已久,见他竟然朝别人吹口哨,气不打一处来,开口就骂:“眼瞎啦,那种矮冬瓜也看得上!”

    “那叫娇小玲珑嘛。”混混恋恋不舍地回头望,却遭了何玉华一个恶狠狠的白眼,“哟,有脾气的小姑娘,哥喜欢。”

    林清上去就推他胸口:“喜欢有脾气?那来尝尝姑奶奶的小脾气。”

    “去去去,长得好看有脾气那叫小辣椒,长得难看还有脾气就叫泼妇。”

    林清气得嗷嗷直叫,大喊:“那死女人就是珍珠弄头号泼妇!”

    虽然混混没有当真移情何玉华,但林清心里对何家却是记恨上了。尤其何玉华摇身变成低配矮小版的赫本之后,竟然看出些洋气优雅的味道,林清再照镜子,看自己的紧身裤勒出一个硕大的屁股,就怎么看都觉得不顺眼了。

    她不敢惹“珍珠弄头号泼妇”何玉华,但王秀珍不一样,她是“珍珠弄头号软柿子”。所以时不是的,王秀珍会遭受林清的无端攻击,路过她家门口的时候故意往外泼盆水啦,当着王秀珍的面骂弄堂里的狗啦……

    自从林家有了电视机,她就换了花样。王秀珍在家门口水池子里洗衣服,她就把电视机开到震天响,站门口喊:“谁让这弄堂里还住着穷鬼呢,买不起电视机,让你们听个响儿,不收钱,哈哈!”

    王秀珍知道她是骂自己,不去搭腔,以免没完没了。

    但弄堂里买不起电视机的是绝大部分,林清这话骂得,横扫一片啊。王秀珍不搭腔,其他人却会对号入座。

    一个坐在门口摘菜的胖大婶立刻跳出来:“说谁穷鬼哪,都是一个弄堂的,谁不知道谁啊!”

    林清一愣,立刻冷笑道:“又没说你。我说的是那整天病歪歪的痨病鬼加穷鬼。”

    都明显成这样,王秀珍也不好再装聋作哑,转头道:“有什么了不起,不稀罕听,把你的破电视机关掉,吵死了!”

    “呵呵,现在说吵死了,躲我家门口偷听的时候怎么不嫌吵啊?”林清倚在门框上,弹着指甲嘲笑,搞得王秀珍脸色赤红。

    论吵架,她是真不行,只能转头装没听到,狠狠地搓着何小曼的背心。

    林清却不放过她:“哎哟,不穷不穷,我说错了,衣服真多呢。到底是嫁了城里人了,真爱干净。”

    “林清,操着一张又臭又贱的烂嘴说谁哪!”

    弄堂口一声大吼,将所有人吓了一跳。何玉华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

    林清一愣,还没到下班的点啊,怎么何玉华就回来了?珍珠弄谁不知道何玉华是驰名中外的泼货啊,这下要干一场硬仗了,林清绝不认输!

    “你早退!”她脑子倒也转快。

    “放你的屁!”何玉华的嗓门抵她两个大,“姑奶奶要是早退,你这贱货就是旷工。靠着你老子在厂里神五神六就算了,还霸到珍珠弄来,还欺负我嫂子,瞎了狗眼了你。”

    林清真是没料到,何玉华竟然帮着嫂子?珍珠弄谁不知道她一天不骂王秀珍,太阳就要从西边出来啊,今天这是怎么了,竟然穿了一条裤子?

    屋子里林家姆妈听到女儿吃了亏,哪里忍得住,冲到门口帮腔:“哟,不得了了,还找到帮手了,谁狗眼啊,谁狗眼啊,你再说一遍!”

    何玉华冷笑一声,上下打量着林家姆妈:“林家姆妈这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啊。我算明白了,怪不得林清在外头勾三搭四整天混点不入流的小混混,都是跟自家亲妈学的啊。”

    “你个穷鬼,什么意思!”林清袖子一撸,作势就要冲上来。

    “哈哈,来啊,要打架是吧!先问问你亲妈敢不敢!”何玉华大叫一声,“就你家有钱,珍珠弄没电视机的人家都是穷鬼,哈哈。天天去菜场给卖大蒜的捏屁股,省下不少钱吧。哈哈,真不要脸,怪不得买得起电视机!”

    屋子实在小,屋里屋外的,都很难有秘密。但何小曼知道,在这个年代,家家都是这样的环境,能有个栖身之处都已经很不容易。

    就这套/弄堂里的小房子,还是当年爷爷在厂里劈波斩浪给争取下来的。

    何立华是个高中生,在这个年代这个年纪,也算是个小知识分子,对孩子的教育还是比较上心。

    只可惜,以前的何小曼实在不太聪明,学习非常吃力。所以何立华一方面望女成凤,一方面又心疼女儿过于用功,小小年纪就愁眉苦脸。

    王秀珍转身想去给何立华盛饭,何玉华却抢先一步。

    “哥,回来啦,今天是我做的饭,快尝尝手艺怎么样?”她对兄嫂,完全两副嘴脸。

    何小曼冷眼看着,心里早就琢磨过味儿了。

    父母的爱情是有些失衡的。王秀珍来自农村,是何立华插队的时候恋爱上的。后来何立华落实政策回城,王秀珍也跟了过来,在家赋闲了很长时间,才求爹爹告奶奶地弄进了纺织厂。

    所以,何玉华看不起她。

    加之王秀珍后来生病,之前的风姿也日渐萎靡。男人却不一样,何立华虽然已近不惑,但长得颇为斯文儒雅,戴着眼镜,一脸温和,透着浓浓的书卷气。

    这样的男人,很有些迷人。厂里的女徒弟也很愿意跟他亲近。

    王秀珍更加自卑。

    自卑的人,最容易被欺负。因为她只求安身立命,生存哲学就是“家和万事兴”,何玉华就是断定了她逆来顺受,绝不会去跟何立华嚼舌根。

    何立华浑然不知一小时前家中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品尝着何玉华的手艺,频频点头。

    “秀珍有没有帮忙啊?”

    王秀珍赶紧说:“都是玉华做的,我打打下手。”

    “玉华也是越来越懂事了,都知道帮嫂子分担了。”何立华点点头,对家中的互敬友爱十分满意。

    何玉华一脸得意,刚想继续邀功,一抬眼,迎上了何小曼冰冷的眼神。

    这间小客厅,就只能放这么一张小餐桌,四个人各占一边坐下,已是满满当当,何小曼就坐何玉华对面,一个眼神过去,相距不过两尺,真叫一个晶晶亮、透心凉。

    何玉华一凛,这孩子什么时候眼神变得这么犀利?

    到嘴边的话,就缩了回去。

    “爸,你也得劝劝妈,身体不好,不能逞强去扛煤扛米,该休息就得休息。”何小曼说。

    何立华一愣:“今天玉华不是休息吗,怎么没叫玉华去扛?”

    何小曼目的达到,低头扒饭,不吭声。

    这下,何玉华的得意之情一扫而空:“呃……一个同事家里有点事,叫我去帮忙。”

    何立华缓缓地说:“事有轻重缓急,同事家有事,帮忙是应该的。但你明知道今天咱家买煤买米,就不该让你嫂子一个人。她身体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