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0章 反推

天羽山庄1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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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殷小姐要是自己愿意复仇,那么他最少有四种办法可以进行选择。”

    “第一,偷偷地写信给父母,请父亲帮自己报仇,殷小姐的父亲是丞相,对付一个劫匪不是手到擒来!”

    “第二,找一个跟刘洪不和的的官吏,告诉他事情的真相。我相信只要有殷小姐站出来作证,任何人都是不会错过此种机会的。”

    “第三,夜里睡着了,直接用匕首在刘洪胸口上这么一扎,那简直不也要太轻松。两人同床共枕十八年,如果殷小姐真想报仇,她有无数个机会可以实施。”

    “第四,如果这些都不行,那么直接在饭菜里下毒总可以吧。这样一来,还不见血,而且更容易做到,大不了就是一命换一命,这是最坏的结局了,反正殷小姐她也没有打算活着是不是。”

    “但是我们发现,以上这四种可行的报仇方法,温小姐全部都放弃了,一种也没有使用。”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温小姐他明明有能力,有条件自行复仇的,但她为什么就是没有复仇?”

    “那么很明显的,这个故事一开始设计的这个血海深仇,就是专门留给温小姐的儿子唐僧来报的,而不是温小姐本人。”

    “只是这样一来,问题又复杂了。”

    “我们都知道,小说中的每一个角色,都是有血有肉,有自己思想的个体,虽然这个设定是作者加以安排的,但怎么着也得让我们感觉合情合理是吧。”

    “面对这么大的一个深仇,作者不让温小姐自己报,这有可能吗?”

    “其实我们可以换位的思考一下,打个比方我们把自己代入温小姐,每天面对着这个杀夫仇人,心里会产生怎样的念头?”

    “白天,温小姐要伺候刘洪吃喝,晚上还要陪他上床睡觉,可能隔个三五天还要嘿咻嘿咻,温小姐她是人啊又不是木偶,难道她这能做到无视一切,可以承受这样的折磨?”

    “要知道,这可不是一天两天,这是十八年啊,温小姐就算再怎么忍气吞声,她也没可能人受得了吧!”

    “既然是这样,那么我们可以想一想,如果温小姐承受不了的时候,她会怎样做呢?”

    “这个答案其实就很简单了,不在沉默中爆发,那就在沉默在死亡。如果温小姐承受不了咯,那么她能够选择的,就是干掉刘洪,或者干掉自己。”

    “可是我们身为读者,已经知道作者安排的就是要让唐僧要报这个大仇,如果温小姐把刘洪干掉了,或者她干掉了自己,那么这都会导致唐僧长大之后不能报仇。那么既然要让唐僧来亲手报仇,作者就不能让温小姐把自己或者把刘洪给干掉。”

    “只是这样一来,作者又怎么安排温小姐会心甘情愿的陪着杀夫仇人生活在一起十八年之久呢?”

    大家听得都很入神,这一刻就连蔡教授的脸上都是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其实在推理出唐太祖是唐僧的亲身父亲的时候,蔡教授心里也是考虑过这个问题。

    只不过当时他并没有考虑得李长林这般的细致,只觉得刘洪可能是看到殷温娇的美貌,所以动了贪恋,最后才会甘冒杀头之罪,而带着官凭跟殷温娇上任去了。

    但现在听李长林这么一讲,事实还真是有些古怪。

    因为刚才文成在已经宣布了李长林的答案,所以这时候蔡教授的心里,也是不免起了一丝动摇,对自己研究了这么久才得出来的答案,有些患得患失起来。

    接着,李长林继续说道:“之前蔡教授有提到,陈光蕊中了状元,然后跨马游街,偶遇丞相之女为殷温娇抛绣球招亲,恰好打着陈光蕊的乌纱帽。”

    “当晚,这两人就拜了堂,入了房,而第二天一大早,陈光蕊就携妻子赴任去了。”

    “表面看起来,这种情形真是爽啊!后来就连《证道书》的残梦道人澹漪子老前辈都羡慕的不得了,在这个地方夹批曰:‘真快活!状元易中,此景难逢。'”

    “可是,这件事情真的快活吗?”

    “这里面的问题实在太大了,我们可以先来研究一下陈光蕊的赴任路线,便可看出一些端倪。”

    “京城-陈光蕊家-万花店-洪江渡口-江州,这就是起始地到目的地所要经过的一些途程,这一趟路途究竟有多远呢?”

    “原文写到陈光蕊与小姐结婚那天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而第二天,陈光蕊就带着小姐领皇命前往江州就职,这简直就是一刻都没有耽搁。”

    “路上,陈光蕊‘便道回家’,从这里可以看出陈光蕊的家住在京城跟江州之间。因为顺路、便道,所以他顺便接老母一同上任。母亲张氏大喜,当日即行。”

    “好,现在我们继续反推。”

    “后来唐僧寻找婆婆,他领着婆婆到刘小二店内,又将盘缠与婆婆道:‘我此去只月余就回。’”

    “从这里我们可以分析出,从万花店经过陈光蕊家到京城报信,来回只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而且,这期间可能会耽搁一些时日,因为唐僧到京城后,肯定是先要认亲的,到时候殷丞相可能就会留他住上几天,唐僧应当把这些日子也是计算在这月余之内了。”

    “由此,我们便可以得出京城到万花店,所需要的时间最多为半个月,因为唐僧所提到的月余就回,其实是一来一回。”

    “我能再看前文,在万花店,张氏因为养病耽误了两天,陈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钦限紧急,孩儿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亲身体好否?’”

    “张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时路上炎热,恐添疾病。你可在这里赁间房屋,于我暂住。付些盘缠在此,你两口儿先上任去,候秋凉却来接我。’”

    “陈光蕊与妻商议,就租了屋宇,付了盘缠与母亲,同妻辞拜前去。”

    “本来陈光蕊是准备第四天走的,但因为张氏让他们先走,所以他们在第三天就动身了。从这里我们就可以推断出,陈光蕊从京城出发,到接了母亲张氏来到万花店,因为耽搁了三日时间,等再次动身,期间的时日绝对不会超过十八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