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史密斯维森熊爪

丫丫不学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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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此时,这大壮的眼圈红了,两只手紧紧地扣在了一起,身子也不由得哆哆嗦嗦的。

    原来,那天他和那钱辉在走了好多次,次次都绕回了那环山坡子的时候,他就觉得此时事情有些不正常了,他从小也听家里面的长辈说过那“鬼打墙”的事情,现在肯定也出现了类似于“鬼打墙”的事情。

    钱辉因为几次都没有走出去这个地方,所以烦躁异常,便在山间大吼大叫,大声咒骂着。

    大壮赶紧劝他闭嘴,现在已经被鬼打墙了,要是在出言不逊惹怒山神老爷,他们俩今天晚上都不要走出去了。

    但钱辉却不听他的劝告,仍旧在使劲地骂着,口沫横飞,那模样当真慷慨激昂。看劝他不住,那大壮便作罢,只有坐到了一边。

    可谁知,在他们面前低洼的地方,竟然悠悠地泛起了一阵的光亮,那光亮妖冶诡异,还发散出了那蓝绿色的光芒,钱辉不由自主地走上前去,但大壮却在一瞬间明白过来。

    那火焰是什么东西,可他还没有来得及开口,那钱辉就大叫着滑了下去,仿佛有一只手,在拉着他的脚脖子,整个人便从山坡上滑落到了那低洼之处,眨眼睛没了踪影,也没了喊叫。

    “我大叫了几声‘辉子’,可没人应我,就在这时,那低洼处的火焰又增加了好多,看到这样子的情况,我便大叫着跑开了,我知道这是鬼打墙,但我一直跑一直叫,其他的我就不记得了……”

    大壮说完抬头看着我们三人,目光里也写满了歉意,“对不起,我当时不该自己跑回来,把辉子一个人丢在那边!”

    我们安慰了他一番,这件事情压根儿都没有谁对谁错,况且那钱辉掉进了下去,至今都生死未卜。

    倘若他当时留在那边,或者是跳到那低洼之处的话,是生是死,肯定也不得而知,有可能两个人都会搭进去。

    商量过之后,我们三人决定当即进山,事不宜迟,已经耽搁了这么长的时间,如若我们还不行动的话,那钱辉的生机就会相当渺茫。

    王老汉当即提出要给我们寻一向导,在这深山当中当然属他们猎手一家,最了解这深山老林了。但此时,大壮肯定是去不得山中的,而他现在的身体也老迈迟钝。

    倒是大壮的堂哥,可以当我们的向导,并且大壮堂哥的枪法极为精准,几乎是指哪打哪,去年开春的时候,他竟然一枪打瞎了一只麻雀的眼睛。

    “这么牛逼?”崔明伏听到之后,不禁失声喊到,别说是他,我们每个人听到这句话之后,都是有些吃惊,看来不禁这枪法精准,连那视力,都到了明察秋毫的程度了啊!

    “您也别光嘴上说啊,老爷子,您把那人请来,我跟丫比试比试,不瞒您说,我从小也是摸过枪的人,别说是那兔子、獐子、獾,我连那东北虎,我都……”他的话说到此,崔明丽使劲地剜了他一眼。

    看到那两道刀子一般的目光,他终于噤声了,我捂住了嘴巴,差点笑了出来,这崔明伏,仿佛不管哪行哪业,他都要染指其中,即使不拔得头筹,也要成为那一面旗帜。

    王老汉没有理会崔明伏吹的牛逼,他脚跟打屁股地跑到了那王大壮堂哥的家里面,一袋烟的功夫,就把那王大壮的堂哥——王大山给请了过来,这个王大山背后挎着猎枪,并且在手中提着一个大布包。

    身边还跟着一条通体乌黑,只在那两眉间有两道白色的狗。这狗中等身材,但较为矫健壮硕,并且那一对眼睛里面时刻在闪烁着警惕的光芒。

    “这是东北猎犬,还是纯种的……”崔明伏说着蹲下来,从口袋里面取出饼干,投给这猎犬。

    但这狗只是轻蔑地看了一眼,并没有低头捡食,反而走到了主人王大山身边。

    据崔明伏说,智力发育完全的东北猎犬,有最基本的两大习性,其一:不吃他人投放或来路不明的食物。

    其二:寿命将至时,猎犬会自动离群,寻找心仪的死亡地点。就像面前的这条东北猎犬,当真是智商极高的存在。

    王大山这汉子长得个子高高的,身形也极为精壮,手中提着一只大布包,那布包跟随着他的走动也不断地发出了那“叮叮咣咣”地声音。

    一听都明白那是金属相撞的声音,他走到屋内,一把把手中的布包甩在了地下,微笑着和我们打着招呼。

    相互问好之后,大山就打开了布包,当那布包中的物品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大家都纷纷地惊呆了,天啦,这小子,真不愧是打猎的,你看看这工具都这么地一应俱全。

    “咱们马上要进山了,你们每人挑一样东西防身吧,在山里面,保不齐会遇到什么紧急情况!”他说着,指了指摊在地上的红布包。

    “这是猎枪——”他拿起了布包当中的一个看起来样式有些老了的猎枪,崔明伏的眼睛立时瞪圆了,他一把把这杆枪拿在了手中。

    我知道崔明伏喜欢研究武器,但是他长这么大,甚至连一把真正的枪还没有摸过,顶多,也就是没事儿去公园的时候,去逛了逛那里面的气枪摊,打爆了几个气球。

    这猎枪虽老,起码算是一把真正的枪啊。此时,他紧紧地把枪拿在手中,不肯放下。

    而剩下的两种武器都是冷兵器,但看到这两种东西的时候,我仍旧十分吃惊,就连崔明丽也没有想到,这竟然是那“三棱军刺”还有那“史密斯维森熊爪”。

    三棱军刺,是刀身呈棱型,有三面樋的刀具。这三棱军刺是带有三个凸起的棱还有三个血槽的军刺。除了放血外,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进行下一动作。

    三棱刺是在刺进入人体后,血液随血槽排出,肌肉收缩时无法贴紧刺刀面而不会“吸”住刺刀,这样刺可以从容的从人体拔出进行下一步的动作。

    如果没有血槽,因为血压和肌肉剧烈收缩,刺会被裹在人体内,这样的话拔出刺就会很困难,影响士兵的进一步的动作。

    由它扎出的伤口,大体上是方形的窟窿,伤口各侧无法相互挤压达到一定止血和愈合作用,而且,这种伤口无法包扎止合。

    而这史密斯维森熊爪,顾名思义——这兵器呈熊爪型,短小精悍。

    在使用时,那食指伸进刀具下方的那个圆洞,大拇指抵住上面的地方,其他三指抓紧刀把全齿刀刃,它的杀伤力极强,伤口无法完全愈合!

    并且接触人体时似乎会产生一种咬合力,一割到底!它几乎是近身格斗冷兵器的完美代表。

    我之所以对这两种兵器的了解这么多,是在我小时候,我们家有个十足的冷兵器迷,那就是我的舅舅。

    他成天抱着那“满腔热血无处洒”的热情,天天在家研习冷兵器,甚至还做出模型教我使用,我被他所传染,也爱上了这些温度极低,并且没有感情的利器。

    奶奶的,这可都不是一般途径可以买的到的,这个家伙终日里居住在这穷乡僻壤之间,他是通过什么途径搞到这些东西了呢?我有些疑惑地看着他。

    他冲我笑了笑,“这些都是我一来自战斗民族的朋友,都是他给我搞来的。”他说的极为隐晦,但我也明白,这里紧邻国界,有些管制刀具,难免会经由黑市所买到。

    我把那“三棱军刺”递给了崔明丽,她是女孩子,有这个稍微长一些,而那“史密斯维森熊爪”,却仅仅适用于近身格斗。

    崔明丽轻轻地点了点头,把军刺从我的手中接了下来。而后王老汉说我们假如穿着军大衣,在山林当中行走着实不便,于是起身去给我们找衣服。

    这御寒神器“军大衣”终于被我们给脱了下来,每人都换上了东北特有的短袄还有棉裤,但这猎人穿着袄裤却不那么的臃肿,穿在身上行动倒也是比较方便。

    我和崔明伏换上之后,有些打趣地看着对方,但当崔明丽换上之后,走了出来,那种清丽和灵动,仍旧透过那袄裤直直地透了出来。

    只见那粉红色但是被洗的发白的棉袄穿在了她的身上,当着好看得紧,王老汉看到之后,直抹眼泪,“这是我老伴儿生前的嫁衣,她走了都快十年了!”

    准备一番,村子里面的人听到我们要去山里面去搜救钱辉,纷纷回家给我们拿来了干粮和水,但我们要上山,必须轻装而行,便只留下了一些馒头,还有鸡蛋,其余的都没有拿。

    临上山之前,那钱辉的爸妈还把我们送到了村口,钱辉爸爸双手合十,就要给我们磕头,我们赶紧扶起。

    都说那长辈跟晚辈磕头,是折了晚辈的寿限期,今天那王老汉和钱辉爸爸先后下跪,这折的寿险,换算下来,几乎马上就可以进坟墓了。

    从村口经由这草甸子,走到了山坳子里面,跟着这王大山,我们开始爬上了面前的这个起伏还算是比较平缓的山坡。

    这里是纯天然的山体,没有开发,当然也没有平时旅游景区山上的登山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