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亲·结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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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亲·结戚

    回到里间,把桌上那块绢帕重新收进柜中——毕竟那是原岳灵歌亲手绣的,就算我再排斥田幽宇也不能把她的东西私自丢掉,只好放在平日看不见的地方,眼不见为净。

    而后又找出岳灵歌平日用来刺绣的家伙什儿,在窗前坐下,认认真真地一针一线练习起来。不知不觉一整个下午就在我歪七扭八的针脚缝里流逝了,丢开针线捏捏眉心,趴在桌上放松一下疲劳的双眼,才刚迷迷糊糊地进入梦境,便觉一只大手轻轻拍在头上,道:“起来罢,去前厅吃晚饭,姨父姨母来了。”

    “去前厅?”我揉着眼睛懵懂地坐起身来望向这只温柔大手的主人岳哥哥,“哥哥不是禁了灵歌的足了么?”

    “论理是不当去的,”岳清音看了看我,被我脸上茫然不知身在何处的表情逗得忍不住莞尔,“只是姨母执意要求即刻便见到你,况且二老远路而来,总不好因家规便怠慢了,是以这一次便破一回例罢。”

    于是起身洗了把脸,整整头发和衣衫,跟了他出门,径往前厅行去。

    来至前厅,见岳明皎正陪同我那传说中的姨母姨父坐在厅内桌旁说话,大表兄同志步九霄也在,穿着便服,面上如平时般不苟言笑,仿佛这世界上所有人都是杀人嫌犯一般。

    所谓姨母,自然是岳灵歌亲娘的姐妹,但见四十岁上下的年纪,身材有些发福,皮肤保养得倒是挺好,皱纹不多,只不过总在说笑间给人一种蛮庸俗的感觉,但愿岳灵歌的亲娘不是这个样子,否则我就要怀疑这岳家兄妹俩到底是不是她亲生的了。

    姨父却是个瘦子,干巴巴地半大老头儿,话不多,在桌上完全被活跃的姨母抢去了风头。

    由岳清音带着上前行了礼,姨母起身一把将我拉住,戴着镶有绿翡翠的金戒指的双手在我的脸上一阵摩梭,又像是要笑又像是要哭地道:“我苦命的灵歌哟!你可把姨母想死了!几年未见,你怎么还是这么瘦呢!快来快来,让姨母好好看看你!”

    我的脸蛋子被那金戒指刮得生疼,只好边不动声色地偏偏脸边强颜欢笑地望着她,见她那对有些浮肿的眼睛在我的脸上好生打量了一阵,像是在挑一双没有残次的袜子,而后笑意堆上眼角,满意地点了点头,道:“还是我家灵歌长得巧,女大十八变,可不像前几年那样抽嘟着跟个没长开的毛茄子似的了!瞧瞧,这水灵灵的眼睛,比从前可精神多了!”

    这……虽说是在夸我,可怎么听这话都觉得别扭。忍不住偷眼看了看独自置身事外的岳清音,却见他唇角悄然地泛起个极不易察觉的浅笑,不禁让我纳了一大闷儿——这坏哥哥是因为以前的那个“像没长开的毛茄子”的岳灵歌感到好笑呢,还是……听到别人夸我越长越精神了觉得高兴才笑呢?反正一个人躲开偷偷去笑是应该被鄙视的行为,我悄悄地冲他努了努嘴,以控诉他的独善其身。

    姨母拉着我又唠唠叨叨地絮念了一番以前的我怎么怎么样,现在看来又怎么怎么样,直到步九霄干咳了一声,道:“娘,先坐下罢,菜已上齐了,大家都等着您呢。”

    姨母这才停下了滔滔不绝地演说,拉着我入了席,且硬是将我按坐在步九霄的身边,隔着我冲步九霄笑道:“九霄啊,让你灵歌妹妹挨着你坐,待会儿你得给她多夹些肉吃才是!看你妹妹瘦的,只剩了一把骨头,将来若成了亲,可拿什么力气生孩子呢!”

    噗——这回我可算明白了步大表兄为啥如此敏感于女人家的言谈举止了,有个这么……“开朗”的娘,偶尔在别人面前也会觉得挺尴尬的罢?

    步九霄面色果然很不好,只是碍于众人在场,不能多说什么,只得沉声道:“娘,您老不必多做嘱咐了,孩儿知道!”

    岳明皎适时笑着道:“今日还有位贵客要与我等一同用饭,请大姐和姐夫稍候片刻。清音,去请燕然过来罢,方才为父去看望他时,见他已能下地走走了,不若一起用饭,也让他多活动活动。”

    岳清音应着去了,听得姨母在身旁问“燕然”是何人,步九霄便代岳明皎回答了,姨母听闻是步九霄的上司、正牌知府,鼻子里不禁冷冷哼了一声,大约是认为以自己儿子的能力完全可以取代正牌知府的位子,是以很为儿子代理知府的身份感到不平。

    不多时便听得门外传话丫头报说“季大人和少爷来了”,岳明皎便率先起身迎了出去,姨母本不欲动,被步九霄使了个眼色,只得百般不情愿地站起来,一伙人跟着岳明皎迎出厅外。

    见季燕然由长乐搀着,身上穿了套家常衣服,面孔在夜色下仍然显得苍白,行动也较为迟缓。岳清音在旁边跟着,慢慢来至厅前,季燕然冲着岳明皎抱拳行礼,笑道:“伯父家宴,侄儿来只怕不妥……”

    岳明皎不等他说完话,抢下台阶去拉了他的手,道:“又说见外的话!既然能下地走动,自然要与我们同吃才是正理!快莫要在风口里站着,进厅坐!”说着便向厅内请他,季燕然只好笑着请岳明皎先行,自己则由长乐搀着迈上台阶来。

    因我是众人中年纪最小的,既无辈份又无官职,所以只能等到所有人都进了厅后才能跟在最后进去,于是只得偏身立过一旁,低了头待众人鱼贯而入。只见季燕然的脚在我望着地面的视线里停了一停,我没有抬头,他便继续往厅内而去了。

    一一引见过后又一一落座,我仍然被姨母强行摁坐在她与步九霄的中间,虽然这不合宾主礼仪,不过谁也不会去挑她的理儿,索性由得她去。

    说话间菜已上齐,姨母姨父动了第一筷子之后这家宴便算是开始了。岳明皎令我给姨父姨母和步九霄斟酒,好在这项业务我早已纯熟,于是起身替这一家三口倒上,重新回至座位上坐下。又听岳明皎叫岳清音给季燕然倒上茶,众人端了杯子一起干过,各自吃菜。

    这姨母是个格外擅谈的主儿,坐在我的身边儿,自始至终那张嘴就不曾停过,说的都是些过往之事,其中也掺杂着打听京都风土人情的问话,对此不感兴趣,于是低头走起了神,直到姨母逼着步九霄给我夹菜的时候我才蓦地反应过来,低声道谢。

    便听见姨母笑着向岳明皎道:“妹夫哇!听闻前儿你荣升了刑部侍郎,前程可谓是一片锦绣啊!我那妹子虽然去了,但为姐仍一直将你看做内弟一般,时常挂念你们父子三人的生活。你知道,你这不争气的外甥就是个直性子、不开窍的榆木脑袋!在官场混迹了这么多年,硬是只做到了一个区区同知便再难有所作为,为姐早便告诉他,做人不能太认死理儿、太过钢硬,既容易得罪人,自己也落不了好儿——妹夫你说是不是?这傻孩子却偏偏不肯听我的话,逢年过节的也不去打点打点上头,哪怕是过府请个安也算是心到了,可他就是不去!如今也都老大不小的了,还在这个尴尬的官位上待着,我这个做娘的啊,没有一日不为他的前程忧心哪……”

    “娘!您又再说些什么!”步九霄脸上一阵儿红一阵儿白的,连着沉喝了几声都没被姨母听见,最后这一声忍不住提高了声音,这才成功地令姨母停顿了一下并且瞟了他一眼,然而很快姨母同志便又接着上茬儿往下说道:“所以啊,做姐姐的只好豁出这张老脸去,跟妹夫你这儿求个人情儿……”

    “娘!”步九霄粗着嗓子制止。

    “……要是有机会呢,就拉扯你外甥一把,他又不是没那个本事,孩子也想报效朝廷,无奈官小职卑,纵然有一腔热血,不给他个台面,他也没处洒去不是?”姨母不理会步九霄的脸红脖子粗,仍旧喋喋不休地道。

    听到这儿我才终于知道了这多年未见的姨母为何突然非要到岳府上来住几日,原来是早早听说了岳明皎升官的事,想要给自己儿子走走后门,也跟着往上升升,毕竟代理知府这一称谓听起来总觉得带着些嘲弄的味道。

    姨母的心思可以理解,哪个母亲不愿为了自己的孩子而甘愿抛了脸面四处求人呢?何况正如她所说,步九霄也不是没有能力,从欢喜儿被栽赃这件案子的推理过程中便可得知他的头脑也是相当不简单的,只不过朝廷没有给他更加广阔的空间以施展其抱负和才华,想来也是颇为可惜的事。

    见步九霄面上有点下不来台,岳明皎连忙含笑打圆场,道:“九霄这孩子的能力愚弟是相当清楚的,确为朝廷难得的栋梁之材!大姐不必心急,待愚弟打问打问,看看有没有合适九霄的官缺,只要能帮的,愚弟必定会助九霄一臂之力!只不过因每年开春都是朝廷检查各地官员政务计划的重要时候,六部皆要派出官员往各地进行巡查。今年上头安排了愚弟代表刑部出巡,白天才得到的消息,明日便要动身,行期也要视情况而定,说不准何时才能回来,九霄的事也只好等到愚弟巡查回来后再办了。”

    怎么,老爹要出门了?那谁来镇住这位可怕的姨母?——老天,我有十分不妙的预感!

    这厢步九霄才要说话,却被姨母抢先一步笑道:“有妹夫你这番话,为姐便可心安了!来来来,为姐同妹夫喝上一杯,算是为妹夫践行!”

    步九霄十分无奈自个儿老娘的行径,又不好多说,只得自顾自地喝起了闷酒。才端起杯子,便听得他老娘道:“九霄!你这孩子怎么只顾着自己喝酒!快来敬你姨夫一个!”

    步九霄无法,只好听凭老娘摆布。敬罢了岳老爹又被指挥着敬岳清音,偏偏不让去理季燕然,季燕然只是好笑地坐着夹些清淡的菜吃,并不在意步老娘对他摆出的很明显的敌意。

    步九霄百般尴尬地敬完酒,才要坐下,却听步老娘又吩咐道:“啧啧啧!这孩子今儿是怎么了!还有你灵歌妹妹哪!还不快替她斟上!”

    我连忙摇手笑道:“姨母,灵歌不饮酒的……”

    “怕什么!这又不是烈酒,何况又是在自个儿家,你还怕喝醉了不成?”姨母笑着拍拍我的手,逼着步九霄替我的杯中倒了酒,自己也端起酒杯来,最终三个人一起干了。

    方一放下杯子,姨母便又说话了,向步九霄道:“你来时为娘不是嘱咐过你了?替你妹妹买的礼物呢?”

    噗!我险些把刚咽下喉的酒原封不动地吐回杯子里,这姨母也忒……面面俱到了。

    步九霄更是尴尬,皱着眉低声道:“娘!这些事回头再说……”

    “回什么头!你回头后面是墙!”姨母瞪起眼睛,“到底买是没买?”

    我悄悄儿地扭头看了看,步九霄身后可不是墙么!实在忍不住想笑,可一看左右这母子俩都一脸严肃一脸怒容的样子,只好又强行憋了回去。

    “……买了。”步九霄几近无语地连连摇头。

    “买了什么,送给你妹妹了么?”姨母追问。

    “尚无……”步九霄声音渐不能闻。

    “买的什么?怎么还不给你妹妹?”姨母毫不放松地逼过来。

    “买了……一件裙衫。”步九霄开始头疼得捏眉心了。

    哦……原来那天在那女装店里见到他时,他是正在给我买要送的衣服呢。想必是因为后来发生了种种冲突,遂打消了要送给我的念头。

    “一会儿吃完饭去拿来给了你灵歌妹妹!”姨母下完令后不再理他,转而偏头向岳明皎笑道:“妹夫哇,灵歌今年已经一十七岁了,可给她定好婆家了没有?”

    我头皮一僵,不知道姨母问这话究竟带了什么目的。

    岳老爹笑了笑,如实作答道:“已经看好了人家儿,只是因对方家中临时有事,一直还未能谈及订婚事宜。”

    姨母立刻眼睛一亮,一把拉住我的左手,害我险些将正夹在右手筷子上的肉掉下去,直惊出一身冷汗来——她拉了我的左手,笑向岳明皎道:“既然还没定下亲事,那正好!依我看你也不必再去同那家人谈了!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索性便让灵歌与我们家九霄结为连理,岂不是亲上加亲、喜上添喜么!”

    这——苍天哪,谁来把这女人拖出去喂蛤蟆!

    我的这位姨母还真是无孔不入!为了自己儿子的前途,就这么把他许给我了,一旦步九霄做了上门女婿,不愁岳明皎不帮衬着他升官发财,果然是带着相当明确的目的而来呢。

    姨母话音一落,步九霄便先急了,噌地一下子站起身来,险些打翻了桌上的酒杯,阴着脸向岳明皎道:“姨父,九霄身上有些不大舒服,先行回房了……”说着也不理姨母拚着命地给他使的眼色,只管向岳清音和季燕然及他老爹打了招呼,气鼓鼓地拂袖而去,岳明皎拦了半天也未能拦住。

    姨母摇头砸嘴地埋怨了一阵儿,索性不去理会步九霄情绪如何,只管冲着岳明皎道:“如何呢妹夫?九霄这孩子虽然不大会说话,但为人是一定可靠的!且灵歌又是我的亲外甥女,嫁过来有我疼着,保证谁也不敢欺负她!且趁我这老胳膊腿儿还算壮实,将来他们俩若有了孩子,我也可帮忙带着,她娘儿俩指定受不着委屈!你看怎样呢妹夫?”

    上了个帝的,连孩子的事都想到了呢。

    岳明皎笑得有些勉强,道:“这终身大事嘛……还是要好生考虑考虑才是啊!灵歌毕竟年纪尚轻,很不懂事,恐怕难以成为九霄的贤内助啊……”

    姨母咯咯一笑,道:“妹夫你也忒个谦虚了,咱家灵歌哪里不懂事了?要模样有模样,要气质有气质,这样的女孩儿啊,最讨人喜欢!为姐知道你舍不得她,但你细想啊,与其将咱家灵歌嫁给那些不知根底的满肚花花肠子的纨绔子弟,还不如给了我家九霄,九霄那孩子心细,准保像我一样心疼灵歌——得了,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妹夫你去巡查你的,为姐留下来替他们俩张罗,反正九霄还得在太平城待上一段时间,不如就在你府上把喜事儿给孩子们办了罢!”

    我看我的这位姨母简直就是混世罗刹来着。虽说在古代姨表亲之间是可以通婚的,但从遗传学角度来说到底是近亲呢,我可不想生个体抽(畸形)宝宝或是脑抽(智障)宝宝……

    岳明皎甚是为难地使劲儿捋着自己的胡须,干咳了两声道:“这件事情还是回头……咳咳,还是待愚弟好生考虑考虑再从长计议的好……”岳明皎大约是想起方才姨母说步九霄的话来,连忙把“回头”二字截住了。

    姨母有些生气了,瞪着岳明皎道:“我说妹夫啊!你成天忙得滴溜儿乱转,我那妹子又已不在人世,清音自己尚还是光棍儿一根,哪里有时间来管咱家灵歌的终身大事啊?等你考虑考虑?等你考虑好了黄花儿菜早凉了!所谓‘女大不能留,留来留去白了头’!难不成你要把咱们灵歌留到变成了一脸褶子的老太太才肯将她嫁出去?”

    闻及神仙般的岳哥哥被姨母誉为“光棍儿一根”时,我的眼泪都迸出来了,只好拼命假装害羞地低着头,悄悄地掏出手帕擦去眼角泪花。暗暗抬起眼皮儿去瞅坐在斜对面的光棍儿哥哥,见他面无表情地垂着眸子,眼观鼻、鼻观心,宛如老僧入定,根本没把姨母乱七八糟的话放在心上。而他身旁的另一根光棍儿正五十步笑百步地促狭地冲他眨眼睛。

    岳明皎似是拿这位彪悍的姨母也无甚办法,抿着唇不想作声,全当耳旁风吹过去,无奈姨母死活非要他当场拍板,叽叽呱呱地纠缠不休。

    我看我是不能再待在这里若无其事地听他们拿我的终身说来说去了,女儿家时刻都须表现出一个“羞”字,“羞”代表了知耻,自尊,娴良,纯善,淑惠,是女子最当具有的德行——这也是今儿陈老师给我讲的第一课里的内容,如今是学以致用的时候了。于是我瞅准姨母口沫横飞过程中一个咽唾沫的空当,低了头慢慢起身,轻声细语地向岳明皎道:“爹爹,灵歌忽感不适,想要先回房一步,望爹爹准许。”

    岳明皎大概也认为我继续留在这里不大方便,于是点头,道:“罢了,向你姨父姨母和燕然告罪,回房去罢。”

    我便一一向几人行礼,姨母毕竟是女人,知道我不好意思继续留下,便也不阻拦,只对我笑道:“灵歌我儿,你好生回房歇歇,姨母好多年未见你,心里想得紧!今儿晚上姨母到你那房里睡,咱娘儿俩好好说一晚上话去!”

    这——我——冤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