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乱起 (17)

十四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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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采不卑不亢地继续道:“两位陛下既然肯来至此处,说明你们已经有了与我方谈判的心理准备,我方开出条件,你们裹足不前,更反过来嘲笑我方虚伪龌龊——试问,在这场内乱爆发前,两位又做了什么?一位以贺寿为名行私谋之事;一位则与程三皇子做了暗中交易——两位分明都已经预见了这场大乱,一个袖手旁观,一个推波助澜。袖手旁观者并非不重利益,而是利益不多看不上眼;推波助澜者,都是趁火打劫,又何须说什么商人要守诚信这样的话语?究竟是谁更虚伪?”

    一番话,说得是毫无停顿,流畅无比,句句掷地有声。

    一时间,室内静谧,众人皆无言。

    姜沉鱼不禁想到,难怪当年昭尹会派薛采出使燕国,本以为他只不过是人小鬼大,而今方知,口才也是一等一的好。但他如今在这种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舌战双雄,词多冒犯,难道就不怕两位皇帝真的发起火来将他治罪?他有什么样的依持?又是什么样的目的?为什么要这样帮璧国争取利益?为什么要听从姬婴的话?

    “既然都是利益,就没什么不可以摆上来谈的。燕王虽然看不上荒岛小国,但就不想知道程国秘不外传的锻造冶铁术?燕之所以为泱泱大国,除了人才济济之外,更因为虚心接纳众集所长,可以自强自给,但绝对不是刚愎自大;而宜国的商贩之所以能遍布天下,有阳光的地方就有宜国的商铺,难道不是一点一滴权衡得失地争取来的?如今你在此放弃了七成降率,他日,你也许就会放弃更多。筑谭积水,连续千日;决堤山洪,却是一泻万里。宜王陛下真的不在乎?”薛采说到这里,忽然沉默了,脸上的表情变得阴晴不定,半晌,才再度抬眼道,“程国的这场夺嫡之乱,于我们三方而言,不过是一念之间,但于程国的百姓而言,很可能就是妻离子散、国破家亡……帝王之威,不是体现在‘一语灭天下’,而是‘一言救苍生’。”

    姜沉鱼细细咀嚼着这最后一句话,不禁有些痴了。

    诚然,要想杀一个人,对帝王而言实在是太容易了,他们动动嘴皮,就可判人生死,灭人九族。然而,那样的威严是强大的,却也是可怕的。比起毁灭,人们更敬仰“宽恕”。

    今日,此刻,在这个暗室之中,他们谈判的结果将直接导致程国的将来。他们无情些,帝都就一场血雨;他们仁慈些,则有丽日晴天。

    这样的关键时刻,个人的恩怨、喜好、私念,的确是要摒弃得彻彻底底,才能做出最正确的抉择——薛采,没有错。

    姜沉鱼将目光转向姬婴——公子,也没有错。

    得出这个结论后,她的心一下子就变得平静了,原先的浮躁不安猜疑,通通烟消云散。

    而赫奕,显然也被这番话说服了,沉吟许久后,道:“你们想怎么做?”

    “很简单。”这回,终于轮到姬婴说话,“快刀斩乱麻。”

    “怎么个斩法?”

    “齐三国之力,迅速扶植程国一位王孙成为下一任程王,处死叛党,平定内乱。”姬婴的语调并没有加快,依旧如平时一般从容,然而,随着这样一句话,室内的气氛更肃穆了几分。

    彰华问道:“你想扶植谁?”

    赫奕轻哼道:“肯定不是颐非了,否则他何须如此大费周章。”

    彰华缓缓道:“颐非的确是个人物,表面看似荒诞不稽,但胸怀大志,可惜,聪明得过了头,也任性得过了头。以他的实力,本无需装疯卖傻,但他却偏要,或者说嗜爱特立独行。这样的人,可以是最好的名士,但却绝对不能当帝王。帝王,必须要舍得,舍得放弃自己的一部分特征。不中庸,无以成表率。所以,如果让他当上程王,程国将来民风如何,难以想像。”

    赫奕道:“那涵祁更不行!就他那种好战的性子,当上程王后,活脱脱是又一个铭弓,到时候频频开战,不是给我们添麻烦么?”

    彰华道:“不错,涵祁是万万不行的。”

    赫奕道:“那么只剩下了麟素。他虽然为人庸碌懦弱了些,再加上身体不好,当了皇帝后,虽然对子民无益,但也不至于变成祸害。也罢,就选他吧,咱们也都省心些,太太平平地过上十年。”

    姬婴微微一笑,忽然插话:“不。”

    此言一出,又令得人人一惊。

    赫奕强忍怒气道:“你究竟想怎么样?”

    “麟素是万万选不得的。”

    “为什么?”赫奕和彰华同时问道。

    “因为他很快就要死了。”清冷的语音绽放在空气中,却宛若一道惊雷劈落,震得天崩地裂。

    然而,说这句话的人,却不是姬婴。

    只听一阵格格声从大厅中央的那把椅子上传出来,灯光慢慢地上升——其实,不是灯光上升,而是椅子在上升,连同着椅上的灯也越来越高,灯一高了,照着的地方也就越大,室内也就越来越明亮。

    原来,椅子所摆放的地方是个设计精巧的机关,此刻露出了一个直径三尺的圆柱,圆柱上有一道门,而刚才那句话就是从这门内传出的。

    姜沉鱼万万没想到,厅内还有另一个人,而且,一直藏在椅子下面。

    姬婴缓缓道:“不错,我请两位陛下下旨声援支持其成为程王的人,就是——你还不出来?”

    “吱呀”一声,圆柱上的门开了。

    一个人慢慢地走了出来。

    鸦般的长发无风自荡,像丝缎一样披在身上,她伸出手来那么轻轻一挽,露出明洁的脸庞——那是尘埃,都为之自惭形秽的美丽。

    而这一回,轮到姜沉鱼出声打破了一室寂静:“颐……殊公主?”

    十七  穷途

    “主人!王府被包围了,七千铁甲军已全军覆没!”

    “主人,丰饶侯和禁军统领王伍都背叛了,现在正调转矛头对付我们!”

    “主人,我们派出去的探子全被杀死了,素旗军将他们的头颅悬挂在营外示威,我们怎么办?”

    “主人,逃吧!”

    “主人,逃吧!”

    “主人……”

    颐非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因为视线一片模糊,那些个下属的脸,都只剩下模模糊糊的一个轮廓,他们的嘴巴一张一合,每个字都听得很清楚,但就是无法明白是怎么回事。

    他静静地坐在画舫上。

    这是他最喜欢的地方——他不喜欢陆地,他喜欢水流。

    小时候觉得很不可思议,为什么水这么轻的东西,却可以托住木头,而人类碰到水,本来是会沉下去的,但有人却学会了游泳……他被这些自然界里神奇的事物所吸引着,废寝忘食地钻研,就想弄个明白。

    他的母亲是个普通的妃子,偶尔皇帝会来她这儿过夜,不特别受宠,但也没有冷落。父皇看见他对着湖水发呆,不太高兴。每当那时,母亲就会游说他练武。

    母亲说:“如果你练得一身好武艺的话,你父皇就会喜欢你了。”

    然而,他为什么非要让那个眼睛里只有掠夺和杀戮的男人喜欢?同样看见一只鸟,他会关心鸟儿为什么能飞,而那个男人所关心的只会是如何才能用刀把那只鸟最快地杀死。

    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没有交集,也不会遗憾吧……

    于是,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活得很单纯,也很快乐。母亲很疼他,虽然也曾希望他好好练武博取皇帝的欢心,但终归没有勉强他。她出身商贾,娘家人没有资格进宫探望,只能逢年过节送点东西,有时候是江北的石榴,有时候是西岛的柿子饼,她就喜欢这些小零嘴,但又怕被人取笑,每次都躲起来偷偷地吃。

    拜母亲所赐,他也开始喜欢那些各种风味的地方小吃,而其中最喜欢的,就是糖画。

    因为,糖画只能冬天送进宫,搁置的时间一久,就会硬掉或者化掉。所以每次只要拆开包裹看见里面有糖画,他和母亲就会第一时间躲到小屋子里,避开别人的视线,只有母子两个人,分享着一个糖画……那样的时光,对一个孩子而言,无疑是很快乐很快乐的。

    直到有一天——

    那一天,程军从燕国的疆土上灰溜溜地撤回了帝都,父皇为此大发雷霆,而当夜,无意中路过母亲的院子时,听见母亲在唱歌。

    其实母亲一直是个很会随遇而安的人,在皇帝不来临幸的日子里,她就绣绣花,唱唱曲,据说父皇当年就是因为在街上听见她唱曲,所以才点她进的宫。

    唱曲也许并没有错,错就错在她唱得太快乐,而且歌词是:“南方的燕子啊,你归来时可否带来了他的讯息?”

    父皇因为打输了仗,正在气头上,再加上听见“燕”字,当即怒不可抑地冲进去,解下腰间的鞭子就朝母亲打了过去。

    母亲发出的尖叫声,令得在隔壁房间里正在雕刻小船的他吓了一跳,连忙打开门时,看见的,就是父皇正在用鞭子疯狂地抽打母亲的画面。

    母亲在地上不停地翻滚,痛苦呻吟,却不敢求饶。

    他被那样的画面吓到,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应该阻止,于是扑过去想拦下父皇的鞭子,但那鞭子却掠过他的双手,狠狠地敲在了他背上。

    那一记的力量与速度,以及它所带来的疼痛滋味,到现在,身体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他被打翻在地,重重地撞到母亲身上。

    父皇回头看了眼堆满木头的房间,更加生气:“雕雕雕,你看你生的什么鬼东西,除了发呆就会雕木头,一点儿用都没有,一个两个都是这样!我要有个能干点儿的儿子,何至于今日败成这样!”

    父皇怒冲冲地走进那个房间,放了一把火。

    火光熊熊升起,父皇拂袖而去。

    他怔怔地看着那些妖娆飞舞的火光,看着火光里被无情吞噬的木头们,感觉自己的整个世界,也就此被一点点地、慢慢地烧掉了。

    然而,比那更糟糕的是,怀抱中的母亲的呻吟声,停止了。

    他呆滞地低下头,看见的是已经没有呼吸的柔弱女子,和掉在地上的半截糖画,那是一只凤凰的身体,脑袋碎掉了,翅膀被血染红了一半。两相对比下,触目惊心……

    颐非回忆到这里,疲惫地闭了闭眼睛。

    那是九岁时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这么多年过去,从来没有一天淡忘过。自那后他经常会做一种梦,梦见母亲漂在水面上,他在岸边呼唤她,她却摇头怎么也不肯靠近。

    她说,她好害怕陆地,因为,地面又冷又硬,当鞭子抽下来时,她甚至都没有地方躲。但是在水里就不一样,如果有鞭子再打她,她就可以沉到水下面去,那样就打不到她了。

    他一次次地梦见她,一次次地哀求,再一次次地被拒绝。

    那个梦反反复复,他想他肯定是被诅咒了,因为他只顾着沉浸于自己的世界,所以,才让母亲那么那么的失望与伤心。

    十八岁时,按照祖训他可以搬离出宫,于是他选了一块长着一株千年古树的临水土地。他在树上建屋,在水上系舫,出入皆以车马代步,尽量不让自己的双足沾到土地。

    “主人!下一步该怎么办?快做决定啊!”

    “主人……”

    “主人……”

    那些焦虑的呼唤声仍在继续。颐非忽然勾起唇角,轻轻一笑:“这一场大梦……也终于醒了啊……”

    “主人,你在说什么?”山水、松竹、琴酒全都围了上来。

    他的目光从他们脸上慢慢地看过去,这三人,是他的随从,是他的保镖,也是他的挚友。只有他们知道他每夜都被噩梦所困扰,知道他之所以奋发练武的原因,更知道他为什么如此处心积虑地想要当皇帝。

    ——如果,当年肯练武的话,也许就能拦住父皇的鞭子,而母亲也不用死了。

    ——最讨厌的东西就是土地了,那么,就把它全部变成自己的,如果成了自己的,再做梦时,就可以对母亲伸出双手,说:娘,你可以回到岸上来了。所有的土地都是我的,所有人都要听从我的命令,所有人都打不过我,再没有鞭子可以抽你,你也不用再躲到黑屋里去吃东西,你,可以回来了。

    颐非的眼神由浅转浓,一闪一闪,全都化作了寂寥。

    对不起,娘,我好像……失败了。

    所以,你,回不来了……对不起。

    他霍然起身,走到甲板上随手取下一块玉佩丢过去,切断了绳索,然后再跺一跺脚,木板顿时塌裂,水哗啦啦地涌了进来。

    琴酒大惊道:“主人,你这是?”

    颐非回首,朝三人负手一笑:“是英雄者,穷途末路,唯破釜沉舟耳。”

    山水和松竹彼此对望了一眼。

    而颐非的下一句话就那么悠悠扬扬地传入了他们耳中:“不过很可惜,我从来就不是英雄,所以,我要逃了。你们,愿不愿跟一个穷途末路的流氓亡命天涯?”

    三人几乎丝毫没有犹豫地屈膝跪了下去,异口同声道:“属下等愿随主人同生共死!”

    “很好。”颐非拂了下衣袖,抬头看向天空,夜已过子时,天边一轮弯月,无限凄冷,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王府的高墙外几如白昼的火光和沸腾的交战声。

    他凝望着那些跳跃的,仿佛来自幼时记忆里的火光,一字一字道:“九岁时,父皇用火烧了我最心爱的东西;十年后,那贱人用火烧了我唾手可得的皇位……没有关系,我颐非在此发誓,十年后,当我再踏足程土时,你们所亏欠我的,都要十倍、二十倍,甚至一百倍地通通还给我!”

    他脱去外套,“扑通”一声,率先跳入湖里。

    琴酒等人也跟着纷纷跳下去。

    冰冷的湖水蔓延上来,那些看似很轻很柔的水,此刻却沉甸甸地压在身体的每个部位上。当颐非沿着湖底的密道匆匆逃离时,忍不住想到了一个其实毫不重要也没什么相干的问题——

    当日,虞氏落水找耳珠时,是不是也是相同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