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鲁国风云 第十二章 往事

夜空下的靓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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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若是有轮回,恶者必入地狱,善者直入天堂,人间若是有轮回,必定逃不过生死轮转,这个凡间的道理便是官府。

    富元才的经历就是一场噩梦,在这个无止境的甬道中不断的坠落,每一次坠落便会重新出现在那个混沌的世界,每一次重新出现在混沌的世界,富元才便会再次经历干尸、轿子、火海,每一次经历这些,富元才的脑子里便会多了一种东西,这种东西叫做回忆。

    第一个记忆是那位骑着白马的人,他是七年前的新科状元,白马白衣,貌若潘安,意气奋发,在定阳城的历史这位可是定阳城百年以为第一位状元,就像千年前的古董,对于定阳城来说,实在是太稀罕了。

    就是这样一位意气风发,指点江山,被定阳城所有人称为定阳城之光的男人,在片刻后死在马上,一道袖箭夺走了这道光的璀璨,也夺走了定阳城的骄傲。

    富元才还记得,状元死的那一刻,整个定阳城乱做了一团,无数的定阳城百姓纷纷跪在地上哭泣,就连定阳城的父母官也惊骇的昏迷在现场,而富元才正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收起了冒着绿光的毒箭,那年他13岁,至于为什么杀状元,他已经不记得了。

    第二个记忆是棺材铺里的大火,富元才记得很清楚,火油加上棉布等引燃物,别说是一座小小的棺材铺,若是量足够多,整个定阳城都将成为一座巨大的焦炭,那一夜,三个老头喝多了,死的时候也没什么感觉,对于富元才来说,这三位算是他看过走的最安详的人,棺材铺的大火,距离新科状元的死并没有几天,富元才还记得棺材铺的纸花卖脱了销,棺材铺也发了财,当大火烧起来的时候,漫天的银钞跟着纸钱飞舞,实在是太壮观了。

    第三个记忆是个女人,那是个可怜的女人,开了家绸缎庄,丈夫是个烂赌鬼,将家产输的一干二净,为了孩子为了家,这个女人做了暗娼,在一次出卖身体的时候,被准备许久的丈夫抓了现行,狠狠的敲诈了那位可怜的嫖客,为此女人的名声响彻了周边的街道邻里,成了这片地域茶余话后的笑话。

    对于一般的人来说,面对这种事,常人早该活不下去了,女人也是这么想也是这么做的,却在关键时刻下不了手,这让路过的富元才难得的好心了一把,不仅送这女人上了路,还让他的丈夫、孩子、嫖客以及那些语言最恶毒的亲朋好友通通都陪了这个女人,而这件事也成了定阳城的一件大案,为此,无能的父母官在期限到来时,为了不丢掉脑袋,诬陷了住在绸缎庄隔壁猪肉店的老板,谁让这老板有把好的杀猪刀,富元才想了想,似乎这是他十四岁的事。

    第四个记忆便是那个坐花轿的女人,这个女人实在是命不好,脑子也不好,明明就是个丫鬟,非要讲什么报恩,结果小姐和人私奔,自己做了替罪羊,不仅被当做小姐给嫁了出去,还在被嫁之后被毒死在了破枯井中。

    理由自然是家丑不可外扬,下手的不是夫家的人,而是丫鬟娘家的人,更为神奇的是,夫家的人对丫鬟还不错,甚至一直认为丫鬟就是那位温柔贤淑的小姐,为此丫鬟死后,夫家人还大张旗鼓的追查凶手,那位丈夫也立下了三年不娶的誓言,当然这所有的一切都不会有结果,毕竟对于娘家人来说丫鬟就是丑闻,影响儿子的仕途。

    富元才自认为是个大善人,于是在十五岁的那年,不仅杀光了两家人马,更是寻找到千里之外的小姐和与她一起私奔的人,当时的两人过的还不错,一起磨豆腐,一起耕作,还有两个小家伙,小姐不像个小姐,反而像个山野村妇,一家人男耕女织,虽然穷苦,过的却也逍遥。

    在这个世道,小姐既然都不是小姐,丫鬟既然都不是丫鬟,那就坏了祖宗留下的规矩,坏了规矩的人就一定要死,至于是同情丫鬟还是痛恨小姐,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两家都给了钱,钱够多,给的银子够足,富元才就十分乐意送这两家人上路,所以杀死了小姐后,富元才便将小姐的尸骨带进了夫家的坟墓中,这一刻富元才有些羡慕夫家的那位丈夫,又平白多了个媳妇。

    可惜的是那个两个小家伙,虽然没死在富元才的手中,但是几年后,因为乞讨挡了守城卫的路,被活活踩死在马蹄下,哎,真的好可怜。

    无数的记忆纷纷飞入了富元才的脑袋里,每一份记忆都带着血腥味,每一份都有着富元才难以启齿的龌蹉,富元才感觉到那些封存的记忆中,自己就是这么一个冷血无情的杀手,自己的童年从十三岁开始便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毕竟对于他这种人来说,只要有了银子,好人坏人都没什么区别,反正都是一条贱命。

    记忆很多,也很乱,随着记忆的复苏,最后一个记忆出现在了富元才的脑子里。

    雨夜中,富元才看着眼前破旧的窑洞,他将手中的暴刀取出,杀死了刚拆完窑洞的最后一位风行卫。

    他是太子的人,从他成为风行卫佐领,取名雷暴之后,他便打上了太子党的印记。

    对于太子党的人来说,二公子、四公子的人都是一群带宰的羔羊,别问羔羊生命意义这种愚蠢的问题,因为羔羊的意义不是被杀就是被吃,至于它想什么,想干什么,都不重要。

    身为风行卫的佐领,虽然是太子党的人,但是鲁王的命令更重要,于是他带着一百三十一位风行卫卫士出现在了这里。

    这里是前大将军闻人余孽的所在地,同时也是他所要杀之人的所在地,于是富元才带着众多侍卫走入漆黑的窑洞。

    窑洞中很黑也很湿,但是这些远没有机关暗器重要,一百三十一位风行卫的人只活下来五十二位,其中还有个白痴自己砍断了右臂,在富元才看来,砍断了右臂和毒死并没有什么区别,无非就是早死晚死罢了,人死也就死了,人本来就要死,但是被人戏耍的感觉,却令富元才感到十分的愤怒。

    所以富元才带着活下来的五十一位风行卫将自己同袍的尸体全部带到了小树林中,而自己也亲手将剩下的五十一位风行卫通通杀死,风行卫不要废物,除了最后一个断了右臂的,富元才这一刻有点欣赏这个被自己改名为乳虎的令官,虽然他是二公子的人,但是谁让他的胸骨够硬,砍起来也特别带劲。

    风声、雨声、江湖杀戮声,富元才小心翼翼的擦着手中的暴刀,默默的等待着闻人余孽的到来,阴暗的天空下,出现了一道迅速奔跑的黑影,黑影在风雨中跳动,就像一个黑暗中的舞者,富元才狰狞的舔了舔嘴唇,咧开了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