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陈柔第一次吃小龙虾

清蒸提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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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明买完肉夹馍,刚好陈柔和黄秋雅也买完臭豆腐回来了。

    刚走近两个人身边,他就闻到一股臭臭的味道,本来刚才还乐呵呵表情的,很快就变成了一脸的嫌弃。

    看到方明捂着鼻子,嫌弃的看着她们手里的臭豆腐,陈柔狠狠瞪了他一眼,居然敢嫌弃她们!

    但是刚才方明还没走过来的时候,乐的合不拢嘴,陈柔就很好奇了,走到方明身边,忍不住问道。

    “你刚才在开心什么呢?”

    “刚才买肉夹馍,那个老板娘夸我长得帅,还说给我多加一点肉!”

    方明挺着自己帅气的脸庞,骄傲的说道。

    “呸,瞧把你得瑟的,肯定是人家老板娘今天太累了,眼睛没劲睁开,所以没看清你的真实模样!”陈柔毫不留情的嘲讽道。

    “才没有,你就胡说吧!明明是我玉树临风,人家看到我都不舍得收我钱了!”

    想了想,又接着说道。

    “唉,没办法我太善良了,觉得这样怪让人不好意思的,不太合适,我就硬塞给人家的!嘿嘿。”

    方明厚颜无耻的笑着,对陈柔说道。

    还没等陈柔说话,一旁的黄秋雅已经看不下去了。

    “陈柔,你的男家教怎么这个样子啊,又自恋又猥琐!”

    “猥琐?”

    说他自恋他还勉强能接受,但是猥琐什么什么鬼?!

    “我你别空口白牙就冤枉我了,我怎么就”

    方明听到这话,立马就不乐意了。

    “我刚才在摩托车上的时候就注意到了!幸亏是你坐在前面挨着他,他一会儿一个刹车,一会一个,老是吃你豆腐,我都看不下去了!”

    黄秋雅的秀眉微微翘起,不满意的看着方明,出口解释道。

    其实她长的也很漂亮,但是身材的光芒盖住了她的脸蛋,让看到她的人只感觉到她的身材极好,而忽略了其他也很美丽的地方。

    黄秋雅这么一番话,直接让一旁的陈柔耳朵唰一下就红了。

    想到刚才她坐在方明后面,的确一刹车自己就因为惯性,情不自禁的往前贴过去,每次她都感觉碰到方明后,方明很明显轻轻一颤,似乎也感受到了她的一些什么东西。

    “我刚才车流量多,红绿灯也多,我能不多刹几次车嘛”

    方明挠了挠头,有些小尴尬的解释道。

    “切,那你还开那么快干嘛?!”

    黄秋雅毫不留情的接着补着刀,轻轻哼一下,似乎知道方明接下来还要嘟囔什么,直接不搭理方明,转身就走。

    方明:“我”

    人家陈柔都没说什么,她闺蜜怎么这么无聊!

    三个人逛了一圈,最终还是在小吃街选择了一个路边小摊,带着十几个桌子的那种,寻了个位置坐下来。

    这个小摊主要是卖一些特色小吃,比如香辣田螺,麻辣鸡爪之类的。

    “吃这个吧!”

    陈柔指着眼前的小龙虾说道。

    这小龙虾浑身都是甲壳,两只大钳子也看着很威武,可惜浑身红红的,已经被煮的熟透了。

    “你喜欢吃这个?”

    看到陈柔点名要吃小龙虾,方明就纳闷了,怎么女孩子口味都这么独特,越是奇形怪状的越是点名要吃。

    “它看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陈柔解释道。

    方明:“???”

    “好吧,老板,来五斤小龙虾!”

    方明还是最终朝老板招呼道。

    “五斤小龙虾?”

    陈柔听到这个数字,看了一眼方明,忍不住出口啐道。

    “方明你太过分了,你那么能吃,把自己当猪就算了,干嘛把我们也当成是你的同类,做猪要有点自知之明好不好!!”

    “什么啊?”

    方明看到陈柔一脸的疑惑,她似乎对自己点的小龙虾数量有些震惊。

    想了想,这才解释道:“你没吃过小龙虾嘛,要知道小龙虾浑身上下只有中间那一块少少的肉可以吃,其他的全都是壳!”

    “真的吗,我没吃过喔,其他部位不能吃了吗?好浪费哦!”

    陈柔听完方明的解释,这才恍然,忍不住感叹道。

    “当然了,你要是把其他部位放在嘴里嗦一嗦,说不定还能吃到点肉的,这样不就不浪费了!”

    方明坏笑着对陈柔打趣道。

    陈柔听完不乐意的朝方明吐了吐舌头。

    “呕,你说的好恶心啊方明!”

    方明最终点了五斤小龙虾,又加上一盘小鸡爪,因为他们之前吃过了一些其他的小吃了,所以就不需要点太多。

    刚报完,黄秋雅又主动点了三瓶雪花啤酒。

    “吃饭嘛,怎么能没有饮料呢!”黄秋雅不满意的说道。

    把酒当饮料?

    听到这话,方明又一次刷新了对黄秋雅的认知,这个陈柔闺蜜倒是有些东西,似乎跟一般的女孩子不太一样。

    上菜还需要些时间,方明坐着无聊,一抬眼注意到旁边有个卖唱的吉他手,正一个人孤独的站在那里唱着歌。

    他用的是一把小木吉他,也没有音响话筒来扩音,所以在嘈杂热闹的小吃街里很容易被盖住歌声,被人们忽略掉。

    不过还好方明坐的位置离他稍近,方明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会,听到他唱的是春天里,汪峰的新歌,最近正是大火。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她

    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

    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吉他手唱的很认真,沧桑的嗓音和汪峰的确有一拼,听得让人很有感觉。

    可惜此时此刻他身处在喧闹的闹市,虽然人来人往,但是大多数都各有各的事情,经过的人很少会停下来脚步听他唱歌。

    哪怕有些人就坐在离他的不远处的桌子上,也是忙着吃饭喝酒和身边的人聊天,根本没有注意到他。

    当然,除了方明。

    过了两分钟,他正在一脸陶醉唱着这首歌,满是深情的时候,却忽然露出了很开心的笑容。

    就像是看到了什么令他高兴的东西。

    方明顿时人就傻了,不明白他在开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