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狼群

撞破南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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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信的身形一动不动,连手中的长刀都恍若已经凝固在了空气中,他很喜欢这种捕猎的感觉,观察对手,施加压力,做出判断,寻找战机,对面的女将能统领这些魔兵,应该是拥有柱国级实力的强者,但这不算什么,他亲手杀过的柱国级强者已经很多了。

    “老秋,我们是不是也该上去了?”一个老将说道。

    “难道你到现在还不相信少帅的实力么?”秋戒察摇头说道。

    魔兵战阵中的女将已放下了长弓,重新拿起那柄大戟,她死死的盯着远方的叶信,因为今天她首次品尝到了无能为力的挫败感,所以要牢牢记住这个人,以后在战场上,她一定亲手把这个人斩杀

    时间在一点点流逝着,双方始终在对峙,叶信这边将士们的情绪都很稳定,只要叶信不动,他们绝不会乱动。

    转眼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叶信露出微笑,他已是胜券在握了,不过,还要寻找更好的机会。

    魔兵战阵内,一个将官低声对女将说道:“司马将门,军心有些不稳,您要尽早做决定了。”

    情绪肯定是越来越不稳的,河对岸铺满了尸体,都是他们的同泽,流出的鲜血差不多把河岸一带染红了,缩在岸边的士兵,时不时有个倒霉蛋被伙伴挤落入狂河中,大声凄嚎,承受了一个多小时的感官刺激,他们的情绪能稳得下来才是怪事。

    “我们没办法渡过狂河,今天只能便宜这些混蛋了”那女将咬牙切齿的说道:“传我的命令,撤兵,要徐徐而退”

    在叶信的视野中,魔兵和近四百余名士兵开始向后缩,逐渐远离河岸。

    叶信的微笑变成了狞笑,他的声音充满了轻蔑:“雏……”

    叶信担心的,是遇到狮王,由一只幼狮带领的狮群,只能变成他的盘中餐。萧魔指的魔军。将士大都是先天武士,据统计拥有本命技的武士,差不多已经占十分之一了,除了他和郝飞谢恩之外。林童他们并无法创造碾压性的优势,这么冲势一旦被遏制,加上那些杂兵的围攻,局势会变得很困难。就算最终能赢得胜利,十有会出现伤亡。这是叶信不希望看到的。

    所以他才会对秋戒察的冒然提议感到恼火,秋戒察认为将士的天职是保家卫国,死在战场是死得其所,但他绝不会这么想,因为他对大卫国根本没有归属感,薛白骑郝飞等等是他的朋友,愿意把性命交托给他的朋友,他无法容忍无谓的牺牲。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本来是可以做很多事情的,但魔兵的将领始终没能从惨烈无比的景象中恢复冷静。她在为自己无法救援同泽而懊悔,她在为没办法通过狂河而恼火,或许她还在为回去之后将要蒙受的羞辱和罪责而担忧,全都是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在战场上被没有意义的事情牵扯住了精力,这样的人,理应被淘汰

    从最合理最简单的角度说,只要她能稳住阵脚,同时派出几个探马回去求援,那么叶信只能选择撤退了。或者是冲杀一次,捞到点便宜再走。

    竟然敢在这个时候选择撤退?那些杂兵眼见同泽如同蝼蚁一般被屠杀,士气已降低到了谷底,如果强令他们稳住阵脚。在严酷的军法的面前,他们倒是可以做到,可现在撤退了,那么只要他叶信再施加一点点压力,撤退将会变成全面的溃逃。

    魔甲兵虽然被誉为不动如山,但他们需要魔骑策应。只剩孤军,在以速度称雄的狼骑面前,他们只是一盘菜,不过是稍微硬了一些而已。

    叶信的刀尖动了动,薛白骑等人立即提起精神。

    片刻,魔兵已退出二百余米开外,重铠因走路发出的碰撞声越来越微弱了,杂兵们加快脚步,他们希望自己能早一些离开危险之地,离开那些屠戮者。

    “起”叶信低喝一声,接着坐下的无界天狼如闪电般窜了出去,薛白骑等人同时跟上,他们所散发出的气势连成一片,如滚滚狂潮向前方卷去。

    “司马将门,那些狼骑动了”战车上的将官急声叫道。

    “什么?”那女将蓦然回头,看到叶信等人正风驰电掣般冲向狂河,她的双瞳收缩成一点,终于明白自己犯下了致命的错误。

    魔甲兵没办法渡过狂河,那么在她的潜意识里,以为对方也没办法越过这道天堑,却忽略了对面是狼骑

    “结阵结阵”那女将发出怒吼声。

    快步撤退的杂兵们听到怒吼声,纷纷转过头,正好看到了令他们魂飞魄散的一幕。

    十三匹无界天狼,在狂河对岸冲天而起,化作一颗颗流星,越过二十余米宽的天堑,裹挟着森寒的杀势向他们卷来。

    “结阵”那女将还在怒吼着。

    只是,那些杂兵们已经什么都顾不上了,他们仅剩的那点勇气,已经在一个多小时的对峙中消耗殆尽,轰地一声便炸了窝,拼命向远方逃去,反正魔兵的战力远比他们强,有魔兵抵挡,或许他们有很大机会逃生。

    叶信脸上的狞笑愈发浓了,所谓柱国上柱国只是个人实力的评价而已,而实力与能力是有区别的,一将无能害死三军,他承认魔兵是身经百战的劲旅,不过在那女将的带领,他们正快速走向死亡。

    魔兵停下了,对付天狼军团,他们有足够的经验,根本无需那女将下令,他们自发的抱成团,列出一座圆形的军阵,一张张巨盾竖起,一柄柄长枪从巨盾的缝隙中穿出来,只是眨眼之间,这些魔兵已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钢铁刺猬。

    公平的说,他们所散发出的杀气并不比叶信等人差多少,武装到牙齿的制式装备,还有足够的经验,早已弥补了那点缺陷。

    如果叶信等人强行冲阵,就算最终他们不敌战败了,也会让叶信付出惨痛的代价。

    只可惜,他们等来的并不是天狼军团。虽然都是狼骑,但风格却截然不同,如果说天狼军团是一支拥有崇高理想的正义之师,那么天罪营则是遵从物竞天择的狼群。生存才是最高法则。

    天狼军团会死战,是为了维护他们必须要维护的,天罪营会死战,是因为他们不得不死战,为了活下去。只能选择向死而生。

    在大卫国,天罪杀神在民间的名声很好,他率领天罪营在大召国境内坚持了一年多,给大卫国争取了宝贵的时间,让铁心圣得以重新布置防线,让魏卷得以重整新军。

    可问题在于,叶信不得不疲于奔命,如果他藏起来不动了,姜能就会放弃追击天罪营,转而去攻击大卫国。那叶信肯定不会再出头,老老实实的呆着。不过,他第一战就攻陷了金山,抢走了姜能半个家当,气得姜能当场口吐鲜血,已结下死仇。

    狼骑快速逼近,魔兵预料中的撞击并没有发生,在叶信的带领下,一匹匹无界天狼围绕着那只巨大的钢铁刺猬急速转了起来。

    一圈两圈三圈……十几息时间内,骑队已经转了近百圈。魔兵们只能看着一个个模糊的身影在前方不远处飞掠而过,他们要全神贯注观察每一道气息的逼近与离开,那种感觉非常不舒服,时间过长。甚至会出现头晕眼花的现象。

    下一刻,杨宣统从褡裢中掏出一只巴掌大小的水晶球,接着反手把水晶球投了出去。

    水晶球撞上一面巨盾,炸得粉碎,里面的液体四散飞溅。

    跟在杨宣统后方的是薛白骑,他已抽出一张长弓。论起箭术,他当然远不如墨衍,但射中一面巨盾,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箭矢激射而出,正撞在了巨盾上,那面巨盾通体由精钢制成,箭矢根本无法穿透,只发出了金铁交鸣的脆响,撞出一溜火星,箭矢便折断了。

    紧接着,那面巨盾突然熊熊燃烧起来,还牵连到了周围的魔兵。

    突然爆发的火势,让魔兵们产生了一些骚动,因为这种攻击是他们从来没见过的。

    叶信进入天罪营最初的一段时间,能有地位的活下来,就是靠着一些独特的本事,这个世界在个人武力上已达到了巅峰,但在其他一些方面,却完全是空白,所以叶信从一开始就被天罪营的囚徒们当成了奇人,做商人也需要有原始资本,如果缺了相应的地位,他哪里有资格去左右逢源一次次爬升?

    杨宣统又接连拿出几颗水晶球,砸向那只巨大的刺猬,薛白骑一次次射出箭矢,只是片刻,巨大的刺猬已经出现了五处火点,巨盾后的魔兵终于忍不住灼烧的痛楚了,发出嚎叫声。

    杨宣统再次探手摸向褡裢,随后咧了咧嘴,叹气自语着:“大人说这是小道,无聊时玩玩就行了,唉……如果当时多做几个该多好……”

    魔兵终于做出应对,身上燃起火焰的魔兵被踢出了阵列,他们被抛弃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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